寻求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一个案例

大学生缺乏法律意识,负债百万。

26岁的秦亮(化名)在2006年有一个痛苦的开始。大四那年,他生意上出了差错,惹上了官司。这起纠缠了两年的案件近日终于二审判决,秦亮背负法律债务654.38+0万余元。

这对秦亮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他毕业后仍然失业,但他却如痴如醉。他的梦想仍然是寻找创业的机会。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支持的唯一“天使基金”获悉,基金管理机构正在加强对创业大学生的法律保护,从而降低法律风险。

大四学生大胆创业。

2003年在上海大学读大四时,秦亮与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一级代理商上海美天通信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得知美天准备推广CDMA校园卡业务。秦亮认为,教师和学生可以被动员起来购买,而利润几乎唾手可得。

秦亮和几名学生还动员他们的父母成立了一家公司,因为美天要求他们与该公司签署协议。抵挡不住孩子的哀求,三位下岗妈妈在经开区注册了上海祥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03年3月,秦亮、祥云公司与上海美天签订《CDMA校园卡集团用户销售协议》,约定由祥云公司在上海高校开发CDMA手机和UIM卡进行捆绑销售,祥云公司负责保证校园卡用户资料的真实性并履行协议。用户必须用学生证和教师证购买,一人一张等等。如云韵公司发展用户不实,美天有权停止,不合格用户的欠款全部由云韵承担。

在同学和老师的帮助下,秦亮的“生意”马上蒸蒸日上。秦* * *已发展465,438+096户。根据与美天的协议,秦亮和祥云公司可获得65438+万元的回报。

然而,就在美天支付秦亮2万元后,5438年6月+2003年2月,联通发现祥云提交的数百名客户资料是虚假的,其中一些根本不是校园用户,其身份证被他人冒用,最终导致大量欠费。

为此,美天赔偿联通442名不良用户欠费52万余元,联通还从美天406名假用户和不良用户中扣除28万元和8万元手机补贴。

美天将祥云公司、秦亮诉至法院,要求承担上述赔偿,并赔偿美天406部假冒伪劣手机补贴差价6万余元、未退手机价款654.38+05万余元、卡款565.438+000元,共计约654.38+000万元。

一个人承担所有债务。

一审法院认定,秦亮以祥云公司名义与美天签订销售协议,并动员数十名学生、教师介绍用户,祥云公司员工未参与。因此,秦亮和祥云公司* * *承担654.38+0万元的赔偿责任。

尽管仍有许多人与秦亮经营业务,但因为与美天的协议是由秦亮和祥云的公章签署的,秦亮不想牵连其他人。祥云公司最初是为了创业而成立的,由于经营亏损,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于是秦亮成了债务人。

秦亮拒绝接受判决。他声称自己无法用肉眼辨别证书的真伪,也没想到会有人用假证欺骗他。另外,美天的工作人员在业务受理区,美天公司也有专门的仪器来鉴定证书的真伪。但美天要求自己承担所有损失,这在协议的制定上明显有失公允。因此,他上诉至二中院要求改判。

毕业两年未找到工作的秦亮,因生活困难,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法院予以准许。但二中院经过审理,维持了原判。秦亮一分钱没赚到,却负债6543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