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海南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是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部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课程平均绩点在2.00以上;

3.外语水平符合学校要求;

4.在校期间,未受过上述处罚。

海南大学学士学位的其他规定。

《海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第三条学校学士学位申请和审批程序:

1,高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对本院本科毕业生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送教务处汇总,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审查并确定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第六条学位证书只颁发一次。如有遗失或损坏,本人将登报声明作废,并提出书面申请。如经工作单位证明,学校审核,可颁发“学位证”。“学位证”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考以上内容?海南大学-海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