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的主校区是什么?中外合作专业好吗?

辽宁大学有两个主校区。首先是老校区,即崇山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以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留学生和成人、自考学生为主。

二是新校区,即易道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易道南街58号),主要由文科本科生、本山艺术学院、新华国际商学院、亚澳商学院的学生组成(新华和亚澳是二本录取,本山是艺术类提前录取)。

辽宁大学亚澳商学院实行灵活的“2+2”分段培养制度。每个学生前两年在辽宁大学学习,之后两年可以选择在维多利亚大学学习或者继续在辽宁大学学习。

“辽宁大学”和“维多利亚大学”的教学计划、教材使用、教学大纲、教学质量要求完全一致。学生毕业合格,由两所大学分别颁发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专业志愿,新华国际商学院会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专业要求英语不低于英语满分的70%;亚澳商学院会计(国际会计)、金融、国际商务专业要求英语不低于英语满分的60%,会计(国际会计)专业要求数学不低于数学满分的60%。

扩展数据:

一是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如温州垦大学、unnc大学);

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如:北京工业大学和新泽西理工学院,工程管理理学硕士;北京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中国社会工作文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一般来说,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办学机构和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办学项目也属于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批、评估和管理工作一般由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负责。

中外合作办学是一项公益事业,是中国教育的组成部分。国家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国家鼓励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执行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的道德,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利益。中外合作办学应当适应我国教育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各类人才。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可以联合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和军、警、政等特殊教育的机构。外国宗教组织、宗教院校、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从事合作办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