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琨大学
以英语模式输入。
示例:
参考资料:
【1】金福海。论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立[J].中国法律,1994,(3)。
[2]杨立新。对民法“王海现象”的思考——兼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J]。河北法,1997,(5)。
[3]金福海。论消费者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51。
[4]魏延。完善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
[5]梁慧星。第49条的解释是适用的[J]。论民商法,2001,(3)。
[6]王建。论我国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194。
[7]梁慧星。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2001-3-29。
[8]孔祥俊。公平贸易执法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工商出版社,199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