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2019大一新生户籍迁移指南

亲爱的新生们:

欢迎成为暨南大学的新成员。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

1.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报名时应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本科生可提交录取通知书“报名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报到时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迁移手续,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登记证明。大一新生拿到《户籍证明》后,请认真核对并检查以下项目:

1.户籍的“迁移地址”应该是正确的。新户籍的统一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暨南大学。

2.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用化名或曾用名代替。如果录取通知书和转学证明上的名字不一致,必须更正后才能迁出。持有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3.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出生地、籍贯、婚姻状况、迁移原因、原住址、迁住址等项目要齐全。出生地和籍贯必须注明为:xx省xx市或xx省xx县。

4.迁移证右下角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专用户口印章,印章要清晰。未领取身份证的大一新生,迁出派出所时需在备注栏注明未领取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要向派出所挂失,由派出所出具挂失证明。当你申请新的身份证时,你应该把它交给学校保卫处的家庭卡科。

5.电脑派出所要用电脑打印迁移卡。如果手写迁移卡是用正楷填写,迁移卡上的内容是不能涂改的,涂改无效。公安部门将无法办理入户手续。

6.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移户口,特殊情况除外。

联系电话:020-852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