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电话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0579-82282245,传真:0579-82282335,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学院国家代码:10345,邮编:321004。浙江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来自浙江省的学生:

浙江省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必须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的要求。高考总成绩和排名数相同的,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本专业(班)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省外学生:

同一投标单位的候选人,按其投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投标单位有多个专业(班)的,专业(班)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

在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总分高(未公布排名的省份参照省内同分排序规则排序)、语种数外总分高、专业(类)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考生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不完整专业(类);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辞退。

其余均以省里的规定为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自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

浙江师范大学的学习方针:

转移到主要政策:

学校全面放开转专业申请,为学生提供两次转专业申请机会(分别在第二学期和第四学期)。除已录取的特殊类型学生外,其他学生均可参加转专业的选拔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该专业。

专业分流政策:

浙江省普通高考总成绩在全省14000(含)考生中名列前茅。校内专业分流时,保证分流到学生填报的第一个专业;浙江省普通高考总成绩在全省18000(含)考生中名列前茅。学校专业分流时,保证分流到学生填报的前两个专业之一。

有一个“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浙江省普通高考总成绩位居全省6000名新生(含)前茅。学校聘请博士生导师或中学高级教师作为其四年制本科导师,并提供统一组织和全额资助的海外学习机会。

以上数据来自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