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洪兰学习

1965毕业于华北某女,1969毕业于台湾省立大学法律系,后赴美留学,1980获加州大学河滨分校心理学博士学位。当洪兰在加州大学河滨分校心理学系攻读博士学位时,她的丈夫曾志朗也在同一个系任教。几十年后,学校承认曾和洪的情况不同寻常。虽然这并不违法,但也不被鼓励(这很不寻常,虽然并不严格违反规定,但还是被发现了)。洪兰的博士论文题为《聋儿情绪处理的计时研究》。后来在学术期刊发表时,曾志朗被列为* * *合著者;此后,他们共同发表了几十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