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陕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通则
规则一。为保证全日制本科学生顺利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简介
规则二。陕西中医药大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本科普通医学院校。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GB编码:10716。招生级别:本科。
规则三。学校的前身是西北中医学院,创建于Xi安,1952。1959升级为陕西中医学院,2015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校现占地80万平方米,分为南校区和北校区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Xi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北校区位于咸阳市未央中路1号。
第四条?学校有14个教学单位,2个直属医院,13个非直属医院。本科专业26个,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拥有中医药等一级学科的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形成了不同层次的本科和硕士教育、全日制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学习形式是全日制。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后,毕业时颁发陕西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符合《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为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学校的校长是校长,副校长是分管学校的领导和纪委书记。成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学生处、计财处负责人及师生、校友代表。
第七条?招生办是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履行主体监管职责,加强招生工作过程监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纪律监督,严格执纪问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预约计划: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预约计划在总计划的1%以内,用于调剂地方统考线上生源不均衡。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本科招生专业为中医学、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助产学、中医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药学、药剂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物技术与应用。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调档比例: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规定调阅学生档案,在正式调档前根据平行志愿中模拟的调档情况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体检要求:根据医学专业培养特点,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者或澳抗阳性者慎重报到,色盲、色弱者不得报考。其他体检条件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外语:不限。根据学校的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所有的外语课都是英语。
第十五条优惠政策: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录取专业化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的志愿不满意的,可以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一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给调剂过来的考生分配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分配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由生源地省级招生办根据投档规则生成,实际呈现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含小数部分)。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者。相关科目成绩对比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对比数学、语文、外语。投档成绩低且所报专业均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第十七条?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天津、浙江、山东、海南、辽宁、重庆、河北、广东、湖南、湖北、福建、江苏),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措施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选修科目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
第十八条?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自愿排队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免费医学生录取规则:?每个定向县为一个专业代码,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将定向县分配给被调剂的考生。所有在调档线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排队,由高到低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二、三定向县志愿依次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考虑岗位设置单位所在县(区)的考生。被我校免费医学定向录取的考生,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前,须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并与定向就业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培养协议由学校在本批次录取后邮寄给考生;就业协议由定向县级卫生计生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因个人原因未能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六章?费用、奖学金和贷款
第二十条收费: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兵役助学金、国家退役士兵助学金、学费减免、香港英才教育基金、勤工俭学基金、临时困难补助等10多个奖学金项目。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补充条款
第二十二条学校联系方式:电话:029-38185360(传真)、029-38184259;地址:陕西省xi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712046;招生网站:;咨询邮箱:zsb@sntcm.edu.cn;咨询QQ:992754984;微信公众号:sntcmjwc。
第二十三条?章程解释权归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聘规则不一致的,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招聘规则为准。
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