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学院入学要求
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依法行政,实施“阳光招生”,保障学校本科学生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机构名称:遵义医学院
第四条机构国家标准代码:415201061。
第五条学校地址:
新蒲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校区1路(总部)
邮政编码:563000
大连路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
邮政编码:563000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湾路368号
邮政编码:519041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
第七条办学性质:事业单位。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习。
第十条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十一条本科招生工作在遵义医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任组长、由校内相关系(院、系)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方针,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省、学校招生法规和实施细则,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新生入学,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录取期间将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教育厅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其中,预留计划(不超过65438+本科计划的0%)用于在本地投档范围内招收网上生。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专业+专业”的招生模式。专业是药学(包括药物制剂和药学)。其他按原专业招生。
第十六条录取批次:提前批本科(含体育批次)、本科一批(含贵州省“南山班”招生计划)、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本科二批(普通本科)、少数民族班等。(具体根据各地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