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一)考试的专业和课程安排
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20本教材,223门课程(8个专业,12本科)。
考试专业及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附件1),考试教材目录见《附件2》。
(二)专业和课程调整
1.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时以新的专业名称(代码)为准。2024年实施新的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和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
2.根据国家考委《关于停止考试的通知》关于专业的通知(考委发〔2022〕1号)要求,2023年4月起,汉语言文学(050114)、监狱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授予毕业证书。
二、候选人及条件
所有中国人民和公民,不分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注册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询网上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生可同时报考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必须在取得毕业证六个月后办理。
(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科〔2002〕10号)的规定,在报考时上传本人的《卫生执业资格证书》,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
(四)报考“治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上传本人的司法实践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5)因条件限制无法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到各地、州、市自考办办理,当地考办工作人员将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网上报名。
(6)已完成报名的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相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2000]1468号),报考每门课程的考生必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款。
四、考试和报名时间
(1)考试时间
4月份考试:2023年4月15-4月16。
10月考试:2023年10月28-29日10。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 00-11: 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 30-17: 00。
(2)网上报名时间
4月份考试:2023年3月13,12:00—6月18:00。
10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 00-28日18:00。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方法
考试方式为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书写答题卡。
六、考试成绩查询和复查
(一)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的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二)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
七、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
(1)对有实践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应按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要在专业规划课程全部考试合格后才能申请。
(二)报名、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实施、相关成绩的发放由各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0991-8582934;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公室0991-4363643;新疆金融学院自考办公室0991-7843846;新疆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0991-4333984。
(3)新疆以外考试院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联系考试院指定援助或教学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培训部教育培训科负责,联系电话0991-5586055;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0991-2655650。
八、毕业手续。
(1)考生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65438+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考办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自考办公室,按照自考毕业公告办理毕业手续(具体以官网考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逾期的,顺延至下一个认证周期。
(2)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考官院校申请学位,申请学位的条件和要求由有关考官院校制定。
九、自学考试材料
(1)考试教材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自2023年起,新编写或修订的教材在课程名称前标注★号。
请考生自行购买课本参加考试。
(2)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会有相应的调整和变化,将考试日前6个月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纳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联系电话:0991—5172013。
新疆招生网:
新疆教育厅门户网站:
附:点击下载。
1.20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
2.20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用书目录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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