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的科研保护政策

河北农业大学的科研政策介绍如下:

一、选择原则

1.综合考试、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在全面考察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的基础上,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2.自愿注册和独立注册

学生根据报名条件自愿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免试名额不再区分学历学位和专业学位,留校不限。所有获得免试资格的学生都有根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3.公平、公正和公开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在校园网上公示实施办法、名额、免试晋级学生资格名单等信息。

二、组织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了免试生选拔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为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主要负责确定免试人数分配方案,审核拟免试研究生名单,确定推荐人选。

2.各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的遴选工作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的领导和专业教师代表组成,开展本院的遴选工作。

三、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科生、独立学院、对口等。).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好好学习,努力学习,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强。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5.前三年所学课程(学制五年的话按前四年计算)必须全部合格。

6.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按照学生前三年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学制五年的,按前四年计算),排名在同一专业进行。

第四,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向学校推荐的名额,并参考各学院相关专业的应届学生人数,统筹确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名额。

动词 (verb的缩写)选择程序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各高校要做好“免试晋级”工作的宣传,明确免试晋级的意义和条件,制定免试晋级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免试晋级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如有问题,将追究学院相关领导。

1.学生宣言

(1)学院公布了学校综合评价结果的计算方法和各专业免试人数分配表。

(2)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本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将各种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学院审核。

2.大学初审

免试学生遴选工作组认真审核学生相关材料。在综合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分数和学院免试人数确定免试推荐学生名单。学院公布无异议后,将硕士学位免试推荐人选汇总表及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处。

3.审查和宣传

教务处将汇总的院校免试材料提交免试学生遴选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在学院和校园网站公示10天。对于有异议的同学,要了解情况,公布结果。如无异议,学校将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