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音乐学院的招生要求是什么?
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创建于1984,是浙江省最早招收音乐专业和专科生的院系之一。学院下设理论与作曲系、钢琴系、声乐系、管弦乐与民族器乐系、舞蹈教研室、教学与艺术实践系、音乐研究中心。现有教职工61人,专任教师49人,教授5人,副教授17人,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618人,成人学生数百人。学院设有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等本科专业,成人音乐教育、音乐文化、表演等本科专业。拥有音乐学硕士学位,现有研究方向如声乐表演研究、美学研究、钢琴与器乐表演研究、理论作曲等。,招收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研究生和音乐教育硕士研究生。还承担着与研究生同等学力的申请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的教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教育教学体系。学院资料室藏有中外音乐专业的图书、期刊、唱片、光盘4万余册,拥有面积约1.3万平方米的音乐教学楼,配有先进的多媒体教室、视听实验室、MIDI制作室、数码钢琴教室、合唱教室、合奏教室、舞蹈排练厅、钢琴室,并设有设计先进的音乐厅,为学院的教学、科研、艺术实践和表演艺术交流提供场所。专业介绍:音乐学专业: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音乐教学和组织音乐活动能力,具有一定音乐创作能力的创新型、实用型、教育性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以及社会上各种音乐教育部门需要的各类学校音乐教师和音乐教育、研究、管理复合型人才。主要课程:音乐教学论、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器乐与声学、歌曲练习、音乐欣赏、音乐史、合唱(表演)、指挥与形体舞蹈。就业方向:在各类学校从事音乐教学,在音乐教育系从事教育、科研、管理工作;各级文化馆(站)从事群众性音乐教育,在其他社会机构从事音乐活动。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类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音乐表演能力,能在高等院校、社会艺术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构、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表演、教学、研究、编辑、制作、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中、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音乐欣赏、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音乐作品欣赏、人物与舞蹈、合唱(演奏)、表演、各专业方向技能课、专业教研等课程。就业方向:从事表演、教学、科研、编辑、制作、管理等工作。在高等院校、社会艺术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部门;各级文化馆(站)从事群众性音乐教育,在其他社会机构从事音乐活动。2007年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生源范围、专业考试形式、报名及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备注。音乐学本科4 80浙江省音乐学专业统考详见“2007浙江”江苏省普通高校音乐专业统考详情请见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专业统考省外考点安排表。200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专业统考详情请见湖南省普通高校音乐专业统考省外考点安排表。注: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省外考生须知、省外考点安排:省内考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名地点、考试地点黑龙江哈尔滨65438+10月29日-65438+10月30日65438+10月30日-2月60日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河北石家庄2月12-2月14-2月15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湖南长沙3月4-3月5日3月6-3月7日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河西左家龙)山东潍坊3月8-3月9日10潍坊考试内容及分数计算方法:音乐学专业65438。2.器乐(钢琴或其他乐器):1首钢琴练习曲,1首乐曲或其他乐器选曲2首,占35%;3.视唱练耳:30%。音乐表演专业1。声乐方向:自选曲目2首,占70%;视唱练耳占30%。2.器乐方向:自选曲目2首,占70%;视唱练耳占30%。3.钢琴方向:1练习曲和1音乐,占70%;视唱练耳占30%。3.描述:1。器乐只接受小提琴、大提琴、小号、古筝、长笛、琵琶、竹笛、二胡、手风琴、扬琴;2.我校艺术类专业在省外只招收艺术类考生,报名考试费按当地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