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2012)第27号,决定从县政法委、县民政局、县编委办、县林业局、县教育培训中心、县管监察大队、城关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调整1、81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全县中小学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具体调整清单附后。请于5月12,2013前报县教育科技局。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离职。
普定县就业局
2012年5月3日
关键词:调整公益性岗位聘用通知: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定县就业局2012年5月3日发布。
关于调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第二条]
新交易号[2011] 15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保障公益性岗位职工的基本生活,根据自治区党委第四十四次唐委(扩大)会议精神,现就调整全区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和调整时间全区公益性岗位实际补贴标准(实际领取补贴)由每人每月低于1万元提高到1万元,达到1万元或超过1万元的按原标准执行。在此标准基础上,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公益性岗位不同工作量、从业人员学历、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情况,适当划分不同待遇档次,建立正常的岗位工资增长机制。调整时间从2011 8月1日起执行。
第二,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调整所需资金。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由自治区全额补助,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由地方财政承担,其他地州由自治区财政给予50%补助。
三。严格执行政策各地要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17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定公益性岗位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建立绩效奖励机制。
系统。
四、组织实施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调整工作政策,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尽快组织力量,认真统计核实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积极筹措补贴资金,力争9月底前把政策落实到位,把好事办好。
动词 (verb的缩写)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受益者感恩党和政府,爱党爱国,遵纪守法,不盲目攀比。
201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