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选调生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增强基层干部活力,储备后备后备人才。根据中组部(组统字[2000]3号)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工作的通知》和中组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统字[2012]3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省大学生村官工作,
第一,转让额度
1.计划在2017年选拔优秀高校本科、硕士毕业生340名,其中党政毕业生240名,法院、检察院毕业生100名。
2.计划在2015年度选拔260名任期已满的大学生村官,其中党政正职240名,法院、检察院20名。选拔方案中,将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向招考名额进行倾斜,即从自愿报考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大学生村官中,每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向选拔3名,共计69名。
3.新毕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安排指令性计划,根据省级部门和地方的实际需要和编制确定。
选调生上述接待安排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在省下达的本级行政空缺中解决。
二、选择范围
1.省外列入“211工程”的重点高校,以及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三所法学专业院校(仅限选调生内)的本科、硕士毕业生。
2.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闽江学院、莆田学院、三明大学、龙岩大学、福建警察学院、武夷学院。☆宁德师范学院(12标注“☆”的高校只招收分配到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应届毕业生)2017年优秀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3.2065438+2007年省内外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全日制优秀博士毕业生,重点选拔金融、外贸、规划建设、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海洋经济等专业毕业生。
4.2015在职期间表现良好且具备选调资格的在职大学生村官。
上述毕业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试。
三、选拔条件
1.政治上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诚实正直,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兴趣广泛,思维敏捷,善于沟通,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强。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博士须在2017年2月365438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3.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志愿到基层、艰苦地方锻炼成长。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的需要。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
5.本科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副班长、班团支部副书记或大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生会副主任。历任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大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会部长不下1年;担任副班长、班团支部副书记、大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不少于2年(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学生不少于1年);来自23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永泰、诏安、小芸、平和、宁化、建宁、明溪、刘清、泰宁、政和、松溪、浦城、光泽、顺昌、武平、长汀、连城、柘荣、寿宁、周宁、平南、霞浦、古田)的学生担任班委。硕士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大学生村官必须在聘期内表现良好,考核合格,基层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6.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1年11月1日,以此类推),硕士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生不超过32周岁。
7.法院和检察院的选调生报考人员仅限于法学专业。沿海地区(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平潭综合实验区)毕业生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山区(三明、南平、龙岩、宁德)考生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8.通过了选调生资格考试。
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成绩突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四,遴选程序
在选调生组织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一定程序转录取。
1.确定分配额度。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了选调生2017年度名额安排(见附件1),下达了省外高校、重点高校资格审查名额和2015年度大学生村官名额(见附件2)。
2.报名和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等单位在福建人才网(网址:www.fjrclh.com)发布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填写网上报名表,报名时间为10月201110日8:00至10月30日165438+24:00。
申请人必须详细、准确地填写《福建省选调生2017申请表》,并对所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大学生村官所在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必须严格审核。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调剂条件的,取消调剂资格。
志愿填报:选调生分为党政、法院、检察院三类,1项有限。工作区域分为沿海和山区。今年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必须按照生源地(高考时的居住地)原则报名。在通过笔试的基础上,现在的博士生将实行“双向选择”,不受生源限制。2015选拔的在职大学生村官,必须按籍贯报名。在调剂过程中,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应届毕业生人选不足时,经考生本人同意,进行适当调整。
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的,也可以报考大学生村官。报考后未被选调生录取的人员,如愿意调入大学生村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体要求见2017我省大学生村官录用公告。2015年参加选调生招考的在职大学生村官未被录取,但仍按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省委组织部发[2065 438]10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我省公务员收费标准,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80元。申请人如农村贫困或城市低收入高校毕业生,可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审核签字并盖章。参加笔试后,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函到考官办公室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
省内高校毕业生报考流程:(1)发布选调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报名,上传1寸免冠照片。(三)资格审查由高校党委负责,高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查。(4)高校党委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按照1:8的比例和沿海山区男女比例适当推荐人选。(五)省委组织部组织审核,确定拟推荐的考试人选。(6)高校对拟推荐考试的考生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七)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2016年2月26日前网上缴纳报名费。(8)发放准考证。高校学生处统一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处印章,留存存根,收集汇总报名表。(九)各高校应于10月6日前将2017福建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单和2017福建省选调生报名表(一式两份)及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6名干部。
省外高校毕业生申请流程:(1)发布选调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报名,上传1寸免冠照片。(3)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按照1:8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4)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2065438+2006年2月26日之前网上缴纳报名费。(5)报名费缴纳并确认后,考生可直接从网上下载报名表(一式两份),送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审核盖章。(6)考生于2065 438+2007年10月至2065 438+2007年10月从网上下载准考证。(7)2017 1:30 2011:30上午9:00-11:30,考生须携带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审核盖章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报名表(证件不全不盖章)到福州大学校旗领取。
2015选调在职大学生村官报考流程:(1)发布选调信息。(2)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网上报名(也可提交本区市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向选拔),上传1寸免冠照片。(3)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报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4)考生应于2月26日2065438+2006 65438+26之前网上缴纳报名费。(五)2017、10至2017、16,由各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从网上下载准考证,保留公章、存根,将报名表汇总后,将准考证交给考生。(六)各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于2017年10月6日前将福建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单、福建省选调生2017年报名表(一式两份)及准考证存根交省委组织部6名干部。
考生一定要牢记个人网上用户账号的密码,以便日后查询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参加考核考生、体检结果、录取通知书等信息。申请表、准考证和减免费用申请书必须用A4复印纸打印,并保持纸张清洁。
3.统一组织考试。2017,65438+10月,15日下午,选调生资格考试在福州大学公共教学楼或文科楼(旗山校区)进行。本科和硕士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博士考试科目为申论,不指定复习资料。本科和硕士研究生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为行政职业能力考试,3:30-5:10为申论考试(其中3:30-3:40分发试卷)。博士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
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证考场秩序。如发现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确定评估候选人。省内外高校根据选调生类型、文化程度、学生报考地区和资格审查结果,按照调剂计划数(1:2)和在职大学生村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名单,于2017年2月下旬在福建人才联合网公布。博士考试合格者,由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填报意愿、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向省直有关单位和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初评人选名单。
5.深入评估。由省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组成的考核组于2017年3月初至4月初,分别赴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在职大学生村官所在区市,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填写2017福建省选调生考生考核报名表。
6.确定拟录取人选。省委组织部在深入考核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研究提出拟录取的初步人选。
7.做宣传。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委托有关高校公示应届毕业生拟录取人选名单,接受师生监督;委托设区市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对拟录取为在职大学生村官的人选进行公示,接受在职大学生村官所在乡镇干部的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可向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在职大学生村官所在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反映,也可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反映。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适宜转岗的,取消其资格。
8.组织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应届毕业生需准备1同版免冠照片(体检表用),体检费用由参会人员支付。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纳入选调生。
9.决定录用。对已录取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向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在职大学生村官所在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发送转岗录用通知。应届毕业生由相关高校会同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选调生相关手续;在职大学生村官由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协调办理选调相关手续。选调生名单确定后,被录取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未经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教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同意,不得改派。
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确认为拟录取人选后30日内,被选调人选主动放弃或不到岗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空缺。
动词 (verb的缩写)就业安排
1.安排目的地。2017年,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回生源所在县(市、区)。本科生有时间就被安排到乡镇或县级以下的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研究生可安排到县(市、区)党政机关或设区市法院、检察院工作。比如设区市所属的县(市、区)党政机关整体上是满员的,分配到本市的党政研究生必须安排到有时间的乡镇工作。博士生有时间可以安排到省、区、市机关工作。
2.分配方法。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向各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下达选调生名单。党政正职选调生,由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具体安排意向,送省委组织部审核;法检选调生由省法院和检察院分别提出,然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平潭综合实验区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按有关规定办理。所有选调生分配方案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批准实施,选调生分配方案送省委备案。党政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聘任。法检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聘用。
3.文件传输。根据《调剂通知》的具体要求,应届毕业生档案送相关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要及时做好档案登记、统计和转发工作。在县(市、区)工作的选调生档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在职大学生村官录用后,由相关区市组织部门按规定办理档案移交。
4.注册事宜。选调生的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今年,选调生将携带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7月25日上午9:00到分配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单位与选调生进行集体谈话。2065438年8月1之前,选调生分配到工作单位;被聘为选调生的在职大学生村官,按照大学生村官转选调生的有关规定办理。
5.入职培训。为帮助选调生尽快适应基层工作,省委组织部组织党政干部选调生到省委党校接受在职培训,省法院、检察院组织法检干部选调生接受在职培训。
6.就业要求。新录用的选调生,分配到县(市、区)以下机关工作应满4年(含试用期,下同),分配到乡镇工作应满3年;定向招聘到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须与当地组织部门签订协议,最低服务年限5年。在职大学生村官就业是选调生的直接毕业。
不及物动词组织领导
选调生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教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组织实施。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健康、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坚持标准、遵循程序、严明纪律、加强协调,营造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性高,操作环节多。有关高校党委和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按照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推荐选调和思想政治工作;全省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的要求,切实抓好选调生候选人考核、接待安排和培训管理工作。
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在职大学生村官选调信息及动态将及时在福建人才联合网发布。为便于工作沟通,请各有关高校将分管部门和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发送给福建省委组织部6名干部(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联系人:吴、王丽玲;联系电话:0591-88017698、88017678;传真:0591-88017698;邮政编码:3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