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晶体材料研究所二级教授的评审条件是什么?
1,山东大学晶体材料研究所二级教授评价,应是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第一获得者;或者国家一级教学名师;或全国百名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导师;还是教育部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2.山东大学晶体材料研究所二级教授,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研究项目的获奖项目)负责人;或主持国际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经费累计200万元以上。
3.特聘教授,山东大学晶体材料研究所二级教授评审学校聘请的泰山学者;还是全国学会第一负责人;或者重要国际学术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4.教育部首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得者。
5.山东大学晶体材料研究所二级教授在晶体材料领域最权威的期刊上评审发表过8篇及以上科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