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公众咨询;细化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件。

3月30日,自然资源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包括五个方面,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巩固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将实践中成熟经验写入条例。自然资源部表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土地管理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实施,在土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方面有了很大的完善。,并对授权立法作了规定。迫切需要在法案中明确改革措施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授权立法的具体内容。

没有提到电影发展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改和条例制定的一大主题,就是通过缩小征地范围、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优化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以此来照顾农民和集体的利益。《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实施后,这一渠道已从制度层面畅通,但仍需要集体产权制度等利益分配机制的改革来配合。

其中,农村“三块地”改革,尤其是征地制度改革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备受关注。

在土地征收领域,条例草案详细规定了土地征收“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六步程序的相关规定。265438+20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土地管理法修改过程中,“土地可以成片开发征收”广受争议。虽然自然资源部多次表示正在研究出台土地征收和成片开发的标准,但在这个条例草案中仍然没有更多关于“成片开发”的说明。

“电影发展标准的制定争议还是比较大的。”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虽然土地管理法修改的大方向是缩小征地范围,扩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但这个方向走多深,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成片开发的内涵和范围界定,这其实是一个改革应该走多快的问题。

也有分析指出,《条例草案》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土地使用自主权,比如此前引起广泛关注的建设用地审批权下放。对于未来做更多总量控制的自然资源部来说,类似的标准可以限制和规范地方政府的相关行为,显然需要更加严格。

细化建设用地入市条件

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领域,条例草案也有不少亮点。

严告诉记者,《条例草案》在城乡建设用地“同权同价”领域做了一些衔接性的制度安排。比如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参照同类用途国有建设用地最高年限执行。此外,在二级市场上,以出让或租赁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具体办法参照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件,《条例草案》对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了大幅细化和丰富,要求“土地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产权清晰,已依法办理土地权属登记;具备开发建设所需的配套基础设施等基本条件。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无论是《土地管理法》还是这份草案,都规定只有《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为工商业用途的集体建设用地才能入市,按照现有规定只能用于工商业用途。但“同权”二字,从城乡建设用地“同价同权”的角度,为今后通过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扩大使用范围留下了口子。

对于第三条,只有具备开发建设所需配套基础设施等基本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才能入市,多位受访者表示,这实际上限制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范围,并强调要依靠城市和城镇化发展,防止规划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