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学生,转回村党支部过程。
法律解析: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或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且已离开六个月以上,且地方相对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内正式组织关系(即写一份党员内组织关系介绍信)。
可以直接转移全国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经党员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出具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将党委(工委)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送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介绍信,由市委组织部出具介绍信给市外办组织部。党员凭转出地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到转出地支部报到。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第一条党员转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一是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如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二、建立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基本情况登记制度,采取适当方式与党员保持联系。
三、及时了解党员不在期间的表现,并检查流动党员活动卡中记录的相关内容。
四、及时掌握党员的行踪,并与党员所在的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
第二条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一是认真审核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办理党员组织关系受理手续,及时将党员加入党的组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将接收党员的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三是在流动党员活动卡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组织关系变动、民主评议等内容,并将相关材料移交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四、因工作需要、经济条件等原因不能回原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党员,要帮助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