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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珠三角地区“九年跨越”中期的关键一年。今年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创新驱动。狠抓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点企业,继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改革力度,增强市场活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法治建设,强化民生保障,全力推进珠三角地区“九年跨越”中期目标任务,促进珠三角地区转型升级和优化发展。
主要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2%,进出口总额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8%,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53.5%,研发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7%。在全面落实“九年大跃进”工作计划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第一,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培育发展创新主体。开展龙头企业创新转型试点,实施大型骨干企业R&D机构全覆盖行动,出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珠三角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万家以上。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全省新R&D院校总体规划出台,珠三角率先开展新R&D院校竞争力评价,新R&D院校110,产学研创新联盟103。2015至2017年,我省投入5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一批高校提高科研能力。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建设广东省科学院。大力推进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引进第五批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港澳办等负责)。均有责任,且第一条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实施珠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规划,制定2015至2017年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支持深圳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广州建设华南科技创新中心,与珠三角其他城市以“1+7”的形式共同申报建立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佛山、东莞、珠海加快形成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第二梯队,江门、中山、惠州、肇庆加快创新载体建设和创新资源集聚。推动各城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落实创新型城市建设责任书的目标任务。(省科技厅、珠三角九市政府等。)
(3)加强创新载体建设。研究制定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印发省科技孵化繁育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预孵化器50家,在孵企业数量超过1?50,000.加快建设珠三角9个国家高新区,产值2?8万亿。加快质量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建立专业镇特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重点示范专业镇”行动,认定一批专业镇升级转型示范区。(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等负责。)
(四)实施创新重点突破。组织实施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3D打印技术等9个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推进50-100个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加强高端成套工艺装备、基础制造技术、智能车间、环保装备等先进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跟进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基因组、核电子学等原始技术创新领域。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加快广东省科学仪器散裂中子源建设和开放应用,建设基于“天河二号”的国家大数据研究中心。(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等负责。)
(5)优化创新的制度环境。全面落实我省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十二条”政策措施。出台《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条例》配套政策,推动省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出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率先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建立科技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机制,优化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结构和方式;完善企业R&D审核办法,扩大R&D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开展创新券补贴政策试点,实施企业R&D储备制度,探索设立政府风险投资和引导基金。建立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开展重大科技专项专利导航工程。充分发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用,探索异地跨区域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机制。(省科技厅、省编办、省发改委、财政厅、知识产权局、金融办、省国税局等负责)。)
第二,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六)全面推进工业转型升级三年。实施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带,支持“六城一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办好首届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洽谈会,新引进先进装备制造业龙头项目10个,投资超10亿元,完成装备制造业投资120亿元,实现装备制造业增加值约2700亿元,其中支持珠海申报先进装备制造示范区和海洋产业园。做大做强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围绕平板显示、集成电路芯片等重大项目,进一步拓展芯片设计、设备、模组制造及下游终端和应用开发产业链,打造平板显示和集成电路千亿级产业集群,新引进显示项目1-2个,新增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集成电路企业2家,实现电子信息产业工业增加值5600亿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
(七)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制定全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政策意见,加快建设7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一批总部经济基地,建设一批培育新兴服务业示范项目。培育20个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推动制造业向生产性服务业转变。支持广州、深圳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出台促进健康、养老、体育、文化创意、设计等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开展养老服务信息化试点工作。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支持广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经信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体育局等负责)。)
(8)狠抓重大项目建设。珠三角地区全年安排省重点项目174个,总投资27181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39亿元。其中,重点基础设施项目105个,总投资1182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04亿元;现代产业重点项目37个,总投资1110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68亿元。“九年跨越”61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92亿元。深圳长安标志雪铁龙合资项目、珠海中海油精细化工园区、中山明阳风电大型风机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基地建成投产,一汽-大众佛山工厂二期、深圳华星光电8?第五代面板二期等项目加快推进。实施新版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启动新一批重大项目民间投资招标。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珠三角1亿元以上项目台账管理机制。(省发改委、省规划纲要办、珠三角九市政府等。)
(九)推进重大平台建设。印发了关于实施重大区域发展省级科学推进平台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广州南沙加紧落实金融创新15政策,落实部际联席会议15支持事项。深圳前海重点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研究拓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主体。珠海横琴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制定、粤澳合作产业园产业规划编制、建设“服务横琴特色子平台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司”。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知识产权枢纽和知识密集型产业高地。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加快中欧城镇化合作示范区建设。环大亚湾惠州新区全面推进三个起步区建设,加快跨境道路对接。东莞水乡特色经济区启动水乡新城建设,推进疏港大道延长线等路网项目。中山翠亨新区加快招商引资,推动中瑞产业合作项目落地。江门大广湾新区加快银洲湖先行区产业整合升级。肇庆新区加快路网、水网和重点配套工程建设。珠海西部生态新区和东莞粤海尹平合作创新区完成总体发展规划。(珠三角9市政府由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知识产权局、法制办、港澳办、金融办负责)
(十)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强工业技术改造分类指导,督促城市制定新一轮工业技术改造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形成一揽子政策支持体系。出台并实施全省机器人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支持4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1800家。力争新增1-2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5个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技术改造信息平台和项目库,加强技术改造的监测和分析。工业投资达到5280亿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达到6543.8+0468亿元,同比增长28.7%。(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等负责)。)
(十一)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制定和落实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大型骨干企业需求的应对措施。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发展。遴选确定第一批重点民营企业。指导各市制定培育储备企业超过1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目标和措施。落实国家“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珠三角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有211家,其中超过1000亿元的企业有20家。出台促进小微企业规模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创新配套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重点帮助500家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建设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和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完成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研发推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国资委、地税局、省国税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等负责)。)
第三,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十二)加快推进国家改革试点任务。广州、深圳(光明新区)、惠州、东莞加快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深圳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珠海、江门加快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建设,佛山市(南海区)。中山市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和全国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建设,东莞市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佛山、肇庆市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国家试点建设。(珠三角9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三)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珠三角政务示范区建设,协调推动解决东莞、中山两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享有地方立法权的问题。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省、市、县三级分别于3月底和6月底前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公布第二批40个省级政府部门和市县权责清单。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实现行政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开展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开展“一照一号”试点。继续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编办、省发改委、工商局、法制办等。)
(十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国家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出台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发展PPP模式的操作办法。推广项目收益债券、可展期债券等创新债券品种。引入保险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建设,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项目库,争取保险资金运用增量超过500亿元。推进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开展股权众筹、互联网信用担保融资等融资模式创新,支持民营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设立和发展,规范发展民间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等负责)。)
(十五)加快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制定自贸区总体方案配套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出台自贸区基本管理框架方案。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争取对港澳投资者实行比上海自贸区更短的负面清单。发展国际仲裁和商事调解机制,完善国际法律服务体系;建立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统一的市场准入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推进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尽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一般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省商务厅、省编办、省发改委、工商局、法制办、金融办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