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的犯罪特点
1.罪犯的数量逐年增加。从2000年到2004年,大学生犯罪的绝对数量一直在增加,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男大学生的数量是女大学生的四到五倍。
2.在犯罪主体中,女性犯罪逐渐增多。我局2002年刑事拘留女大学生15人,2003年23人,2004年29人。盗窃是女大学生的主要犯罪,这与女性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有一定的关系。有的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而偷,有的因为运气好而偷别人的东西,有的因为学习上的竞争,或者因为长相不好,爱情上受挫而采取违法犯罪的方式改变自己的劣势。
3.大学生犯罪类型。
(1)盗窃和故意伤害是主要原因。在盗窃案件中,一是以手机、信用卡、随身听、钱包等流动性强的个人物品为目标,涉案金额相对较小。此类案件约占盗窃案件的60%-70%;第二,作案地点基本都在校园内,侵害对象基本都是我们学校的同学或者舍友或者校友。因为住在一起,对彼此的生活规律和物品摆放比较了解,很容易作案成功;三是作案手段相对简单,对象确定,更容易破解;第四,盗窃的手段主要是潜入住宅或者盗窃。大学生在宿舍和自习室忽视对个人物品的管理,随意摆放,容易给别人创造机会。
在伤害案件中,第一,造成的伤害主要是轻伤;第二,受伤的原因很多,有的是校园里同学之间的小摩擦引起的,有的是帮别人出气或者一时头脑发热,但大部分是感情纠葛引起的;第三,案发后,嫌疑人一般能主动调解,承认错误。
(2)伪造证件的案件逐渐增多。近两年,涉及大学生的犯罪类型逐渐增多,以往很少发生的伪造证件案件也开始增多。2003年至2004年,我分局对涉嫌伪造证件的***21大学生进行了刑事拘留,主要是伪造四六级证件,还有一部分是让他人代考,从而伪造居民身份证。
4.犯罪手段智能化、暴力化。
一种是利用网络和电脑犯罪。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进步,一些大学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或在计算机知识方面的优势实施网络犯罪。比如我局受理的刘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就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例子。2003年5月以来,大专生刘某利用自己开设的等网站,在网上传播淫秽图片供网民浏览,日均访问量12000余次,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再比如大学生李被盗案。2003年以来,此人从网上盗取计算机世界出版服务公司的在线账号上网,侵吞上网费用2277.77元,同时向公众发布在线号,给公司造成损失7万余元,后被抓获。
二是暴力犯罪数量增多,有些手段残忍。受不良文化的影响,大学生中的寻衅滋事、抢劫杀人、聚众斗殴等案件逐渐增多,犯罪手段十分残忍。例如,大学生孙谋因为他的女朋友提出和他分手而报复。后又用砍刀将女友冯面部、手部等处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特别严重的是,2004年3月,某著名大学同学王某、郝某、酒后来到某歌厅,强行带两名女服务员到某宾馆与被害人高某、孟某发生性关系。被拒绝后,三人对受害人进行殴打,造成受害人面部和生殖器受伤,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后被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凡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应当依法惩处的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