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简介

王出生于1963年6月。1986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1989 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师从我国著名民商学者李志民先生。2006年6月,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博士毕业,师从中国著名哲学家张锡钦。2008年8月-2011: 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员。现任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黑龙江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黑龙江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黑龙江省民商法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现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网络研究员;黑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会长;黑龙江边疆文化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第十届CPPCC委员;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察顾问;黑龙江省CPPCC特邀信息顾问;黑龙江省“蒲公英”妇女法律知识宣讲团讲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十一五”普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妇女研究会副主席;哈尔滨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护研究会副会长;哈尔滨市女律师协会副会长;哈尔滨市妇联女导师。二。教学科研近年来,在国家级、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学术专著5部。其中论文《关于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建议》(《中国法学》)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黑龙江省教委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隐私保护与法治文明》(光明日报)获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求是杂志)获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矫正资助制度》获全国婚姻家庭研讨会暨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60周年大会三等奖。专著:《赡养与监护纠纷的法律救济》(法律出版社,2001),获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中国现代婚姻家庭立法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著有《民法概论》、《破产法新论》、《继承法新论》、《婚姻家庭继承法》、《女性合法权益焦点扫描》、《婚姻法修改论辩》等十余本。曾完成黑龙江省教育厅社科项目:婚姻家庭立法研究,中国婚姻立法的伦理内涵与习俗超越,现承担中国法学会项目,黑龙江省社科专项: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社会排斥与法律保护,国家社科一般项目:民法典体系中婚姻家庭法新框架研究, 以及黑龙江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项目:继承立法的伦理意蕴与制度延伸、人格权。 1999-2010年连续五年获得黑龙江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2002年被授予“黑龙江省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3年,被授予黑龙江省“三教”先进工作者称号。2004年任“省民法学”精品课程负责人。2005年被评为黑龙江大学首届“三八红旗手”。2008年被授予哈尔滨市优秀法律专家称号。2009年被评为黑龙江省CPPCC优秀团员。2009年获黑龙江大学名师奖。2010获哈尔滨市法学研究功勋称号。2011获黑龙江省名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