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基层就业项目有哪些?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的。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予了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2.“三支一扶计划”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由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扶贫办、团中央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的简称。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是指在不改变教师管理权的情况下,在现有教师编制内设立特岗,由国家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担任特岗教师,聘期3年。特岗教师聘期届满后,可按规定转为当地公办教师,重新择业者可享受国家相关就业优惠政策。
国家对基层项目的优惠政策:
(1)完善进一步向基层倾斜薪酬的办法,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困难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二)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结合政府推进购买服务,在基层特别是街道(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落实和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办理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见习人员指导管理费用。
(五)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将对象范围扩大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
(6)艰苦边远地区基层组织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考试比例,为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居住的高校毕业生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