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参军有什么要求?

女生参军有以下条件:①年龄:17-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征兵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2)征集范围: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大一新生)、普通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③

身高:女,158cm以上,合格。④体重: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女性不应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应低于标准体重的15%。④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如果任何一只眼睛的裸眼视力低于4.8,就需要检查矫正视力。任一只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的,为不合格。屈光,准分子激光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4.8,眼底检查除合格军人外正常。合格士兵视力条件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考生体检标准》第一条规定,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为合格。有条件的士兵身高按相关标准执行。

《考生体检标准》第二条规定:体重符合下列条件者为合格。

(1)男: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且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2)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且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22周岁前仍可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征集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主动,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民族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民兵组织。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的男性公民,经当地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确定编入民兵组织的,应当参加民兵组织。

必要时,可以征集十八岁以上的女性公民和三十五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

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动员范围内的民兵不得脱离民兵组织;未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民兵组织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