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申请

长安大学学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先进班集体奖和个人奖,获奖者授予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学校

学生奖学金分为本金(2000 ~ 4000元/人年)、一等奖(1000 ~ 2000元/人年)、二等奖(500 ~ 1000元/人年)、三等奖。

(200 ~ 500元/人/学年)4个年级。奖学金评选的比例和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的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纪守法,尊师爱校;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本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本学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优秀的学生标兵,在思想道德素质方面也要得到认可和表扬;学习成绩优秀或在学术活动、文化体育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奖的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威信,工作成绩突出;

2.能够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成绩优秀,本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3.诚实守信,本学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5.优秀的学生干部标兵还应该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的成绩,能在各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奖”的评选,参照“优秀毕业生奖”和“优秀学生干部奖”的条件。

(三)优秀毕业生奖的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除具备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历年的学术成绩都过去了;

2.有正确的就业观念,诚实守信,遵守相关就业政策,积极求职。

3.优秀的毕业生标兵还应该能够响应国家的号召,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工作,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

(四)先进集体类奖项评选条件:

1.班委、团支部组织有序,班团生活制度化。班团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有班团工作表现的日常数据;

2.班级集体凝聚力强,全班同学积极爱国。

3.全班同学努力学习,成绩很好;

4.自觉遵守学校的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定期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和竞赛;

6 .先进班集体标兵还应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毕业班一般不评“先进班集体奖”。

(五)单项奖的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纪守法,本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2.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技创造、体育锻炼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