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如何办理休学?
第四章停课和复课
第二十二条学生可以分期完成学业。学生在校休学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第二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休学:
1,因疾病经指定医院确诊,需停课治疗休息,占一学期总课时三分之一以上;
2.根据出勤情况,一学期旷课或缺课超过总课时三分之一者;
3.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我申请或者学校认为我必须离开学者。
第二十五条与学生休学有关的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休学,无论本人申请还是学校决定,都会由学院提出,教务处审核,报校长批准。学院将通知学生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出具休学证明,并及时将休学决定通知学生家长,学校保留其学籍;
2.休学期间,不得办理转学或转专业手续;
3.休学期间,学生不享受在校学习待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用按学校规定办理;
4.学生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因病经学校批准,可以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无论学期中什么时候休学,时间都是从开学开始算起;
5.其他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必须在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复学。学生复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经学校复学后方可复学。
2.返校学生由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返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