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的211有哪些?
“211工程”是中国市政府的建设项目,重点建设21世纪约100所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
一、“211项目”的目的
“211工程”的实施,是中国市政府推动高等教育发展,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重要举措。该项目的实施,旨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对提高国家高等教育水平,加快国家经济建设,促进科技文化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基本立足国内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建设目标和任务
面向21世纪,“九五”期间,将重点发展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在此基础上,经过几年的努力,约100所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将有较大提高,高等教育改革特别是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成为一个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主、立足国内。其中,部分重点高等学校和部分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学校和学科的先进水平,多数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取得较大成绩,适应地区和行业发展,总体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发挥了骨干和示范作用。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211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整体条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学校整体条件建设:培养一大批学术造诣深厚、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特别是加快培养青年学科带头人,保持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相对稳定的教师和管理干部队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确保教育质量大幅提高;加强教学和科研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为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创造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提高办学规模和效益;加强科学研究,努力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步伐;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高等院校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2.重点学科建设:主要是提升培养科技前沿领域高层次人才的能力。在一些有条件的学校,选择一些对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有重大影响,能够解决本领域重大科技问题,并有望取得突破性成果的重点研究基地,加强人才培养的实验条件,拓宽学科范围,形成一批学科相关、内部联系紧密、有独特特色和优势的学科群和基地,不断培养本领域高水平骨干。努力形成覆盖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主要行业和领域、促进学科和科技发展、分工合理、相互支撑的重点学科体系。
3.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络、图书文献保障体系、现代设备共享体系。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将连接国内各大高校,并与国际联网,为中国教育、科技和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图书文献保障系统依托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建立了国家综合文献中心和若干学科文献中心,与国内外文献系统广泛联网,建立了文献信息子网。根据区域优势,在全国高校集中的中心城市,结合高校重点学科建设,设立现代仪器设备服务中心,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规划任务:
1.一是着力建设两所高等学校,使其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国际上树立较高的声誉和地位。
2、重点改善和提高25所左右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密切相关、重点学科相对集中、承担更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高等学校的教学科研基础条件,使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部分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在高等学校中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要注重支持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密切相关的学院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大国家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应用技术人才培养力度,体现“211工程”建设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
3.加强300个左右与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国防建设密切相关的重点学科建设,增强持续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的能力。
4.完成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建设。
“211项目”的具体施工方法:
原则上将主要建设内容考虑在待确定的重点高校和待改进完善的高校中,以体现资金的有效使用,发挥高校的综合效益。少数重点学科和其他建设项目可安排在另一部分高校。
三、项目建设资金
“211工程”所需建设资金由国家、部门、地方和高等院校共同筹集。按照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建设资金主要由学校所属部门和地方政府筹集和安排,中央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对项目建设起到促进、引导和规范的作用。
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专项资金应当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并对本级高等教育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出适当安排。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补助少数高校整体水平提高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施工程序和组织管理
“211工程”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已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九五”计划,从1995开始实施。
1,国务院成立“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协调决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方针政策。协调小组由国务院、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和财政部的主管领导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211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检查和评估。办公室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的有关同志组成,设在国家教委。
2.“211项目”按国家基建程序审批和管理。中央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会同国家教委对申请“211工程”的备选院校和学科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有关主管部门应将项目准备材料报送国家教委。根据“211项目”的总体进度要求和国家财力可能,由国家教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向国家计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计委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目标和标准、部门、地方和高校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条件成熟时批准一项。经批准进入“211工程”的项目,由国家计委商财政部、国家教委在年度计划中安排实施。符合“211工程”建设要求的高校,与国家经济发展重点密切相关,落实自筹资金不需要中央财政专项支持,也可列入重点建设计划,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3.“211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进度要求,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地区“211项目”建设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自身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动词 (verb的缩写)“211项目”进展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直接关心和指导下,在国家计委、教育部、财政部的协调领导下,“211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九五”期间,“211工程”学校安排了602个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其中人文社团62个,占10%;经济政法类57个,占10%;基础科学89门,占15%;环境资源42项,占7%;基础产业和高技术255项,占42%;医疗卫生服务66项,占11%;农业31,占比5%。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资金总额约为183亿元。其中,63.88亿元用于重点学科建设,35亿元用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654.38+0.006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73.32亿元用于配套设施建设。
“211工程”实施以来,促进了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推动了部门与地方的* * *建设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充分调动了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同时也促进了办学思路的转变。办学条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国家高等教育数字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公共教学设施建设初见成效。“211工程”学校确立了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学科建设在学校发展中的核心地位。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进一步提高,科研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开展科学前沿领域研究和解决经济建设重大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为稳定和吸引人才创造了一定的工作条件。“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产生了一批标志性成果。
211工程学校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方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航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USTB)
北京化工大学
BUPT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大学
延边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大学
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航大学(NUAA)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NNU)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美国关税委员会(United States Tariff Commission)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南昌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尤氏大学(华东)
中国尤氏大学
郑州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兰州大学
新疆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直属教育部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USTB)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语言文化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BUPT
中国尤氏大学
中国尤氏大学(华东)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CUPL)
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南京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CCNU)
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A&F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兰州大学
211不一定是教育部直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