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给予人才安置补贴:本科购房契税,2万元安置补贴。

安徽省芜湖市发布今年第二项人才补贴政策。9月14,芜湖市发布<芜湖市实施加强创新驱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为人才安居乐业提供保障的若干政策规定>;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提供住房补贴、契税补贴等方式,保障和改善我市人才的居住条件。

接受补贴的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在芜湖市就业创业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已享受同类型财政补贴政策的除外)。

二、在芜湖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达到12个月之后,在市区以家庭为单位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购房合同自2018、1签订。

《通知》显示的住房保障补贴标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住房保障补贴标准为房产契税总额和已购住房2万元安家补贴。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级职业资格的人才,住房保障补贴标准为房产契税的50%和总额为654.38+0万元的住房补贴。

3月11日,芜湖市出台《芜湖市加强创新驱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条例》从促进人才稳定就业、为人才安居提供保障、建设创业孵化载体、给予载体运营补贴、支持创业项目发展、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力度、优化就业创业环境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中,在促进人才稳定就业方面,《条例》提出在相关高校建立芜湖市人才工作站,每年每站安排5万元;鼓励芜湖市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本地就业。根据留芜就业6个月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毕业生比例,按照500元-1000元/人的标准,由就业补贴资金给予学校稳定就业补贴。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建设、就业实习岗位开发、就业实习补贴发放、综合保险。每年评定10优秀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补贴资金按2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对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补贴资金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

在为人才提供住房保障方面,《规定》提出,对在本市城镇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根据其工作能力和表现,给予654.38+0.8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落户补贴,并给予一定比例的契税补贴。

在加大创业融资支持方面,条例提出,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创业者,可申请最高额度为654.38+0.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整贷直付”运作模式。稳步实施“社保贷”试点,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达到现有从业人员25%(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300万元。每年安排担保贷款额度600万元,向入驻市级众创空间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大学生创业者发放无抵押创业贷款。市财政每年按照实际贷款额的10%对担保公司进行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