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如何处理团员档案?

法律解析:毕业生毕业后,将报到证放入其学籍档案和团员证中,然后由学校将档案移交给毕业生就业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并将此档案转为人事档案(期间档案和团员证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或挂靠在代理委托机构)。毕业生毕业后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经过一年的派遣期(211工科学校两年),其学籍档案和团卡材料回原籍,进入劳动局,转为工人档案(此期间档案在劳动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条。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并依法享有利用档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