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邮在甘肃录了多少人?

南京邮电大学不决定甘肃录取多少学生。以教育部批准并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目前各省录取人数尚未公布。详情请登陆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2016查询招生结果(实时更新)/

南京邮电大学2016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江苏省外)

为规范我校普通本科学生招生管理,使新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学校全称:南京邮电大学

第二条学校性质:省属公立大学。

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学校代码:10293(国家标准)

第五条仙林校区地址:南京亚东新城文远路9号;

三牌楼校区地址:南京新茂莫路66号

第六条招生类别:普通本科生(含国防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

第二章办学条件

第七条

南京邮电大学是国家“2011计划”入选的江苏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前身为1942年诞生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战争岗位干部培训班,是我党我军较早系统培养通信人才的学校之一。1958经国务院批准转制为南京邮电学院,2005年4月更名。学校原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邮电部)直属重点大学。2000年起,由中央和地方(现工信部和江苏省)共同组建,以江苏省为主管理。学校秉承“勤奋、求实、进取、创新”的校风,践行“诚信、求实、踏实”的校训,现已发展成为以工科为主体,以信息科学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相互融合,博士、硕士、本科课程协调发展的多层次教育。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有仙林、三牌楼、锁金村、江宁四个校区。

第三章招生组织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批不同专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协调解决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学生招生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向考生公布并经教育部批准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我校将在2016年预留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剂网上联考的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五章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调剂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同一科目本地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第十三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总分择优录取。如果分数还是一样,就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来选他们。

第十四条落实有关省、市、自治区公布的优抚政策。

第十五条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发现的问题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学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录取。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时,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我校实行学分制,普通本科新生学费标准为:文科专业每年5200元,理科专业每年5500元,工科专业每年5800元(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安全、网络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等专业每年6380元;软件工程(嵌入式培训)和软件工程(嵌入式培训。NIIT)为每生每年7800元),艺术类专业为每生每年68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800元到1500元。

第七章学生毕业

第十八条学生达到《南京邮电大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毕业学分,德育、体育成绩合格,授予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办法》,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南京邮电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