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招[2019]4号)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下的综合性大学,部省共建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是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上级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学校代码:4152010657。学校主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
第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培养计划的全部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授予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的贵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高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高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根据高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要求,负责高校本科招生工作(包括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队、专科计划、本科院校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
第五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部门的规定,落实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督导室,设在学校督导室,负责对学校招生、考试、录取等环节进行监督,受理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举报,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省生源情况,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除外)招生。学校2020年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量的1%,用于平行志愿投档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调剂录取。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数量以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公布为准。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八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招生比例,招生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招生依据。
第九条实行平行志愿竞价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第一轮竞价后计划未完成的,接受并征集志愿竞价的考生。
第十条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我校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的,依次招聘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和志愿。
第十一条进入普通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确定专业(包括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被调剂到未填报且学校未足额录取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被学校辞退。
进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的专业安排: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即优先录取专业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按“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对投档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确定投档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十二条在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中,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次遇到相同分数的,按考生文学(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仍得到相同的分数,则按照语文和数学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
第十三条特殊类型专业招生
1.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专项计划招生均按学校发布的各类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录取。
2.体育专业招生。体育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原籍省组织的体育技术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合格的考生,由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由高到低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来源省份有特殊要求的,按来源省份录取原则录取。
3.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高考语言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高考英语科目满分的50%。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其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本专业与英国林肯大学合办。学生前三年就读于贵州大学。符合林肯大学要求的学生在最后一年去林肯大学学习。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并修满规定学分者,授予英国林肯大学国际旅游管理专业文学学士学位证书和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果学生最后一年未能去英国林肯大学,将继续留在贵州大学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习,达到毕业条件,并授予贵州大学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只招收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详见其招生简章网站。)
4.国家和地方贫困地区专项规划。两个专项计划只在省内实施地区招收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招生。早批次结束后,在批次投档前录取。
5.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只招收省内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班。完成一年的预科班,考试合格后,升入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
6.专科到本科招生计划。(1)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省级合格线;(2)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50分;(3)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30%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合格考生范围;(4)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标的前提下,按招生计划数及其文化成绩和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招生计划最后一名学生总成绩并列,则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化考试成绩再次相同的,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5)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整合格生源不足专业的剩余计划。该计划招收的学生就读于贵州大学人民武装部学院校区。
第十四届“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招生
1.音乐表演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只在贵州省招收西洋乐器和美声唱法考生。高考语言考生的语言为英语,该科目成绩不低于来源省份英语科目满分的50%。音乐专业成绩须通过生源省音乐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省内考生成绩不低于200分。本专业与美国特洛伊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在贵州大学第一学年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取得托福成绩(总分至少70分)或雅思成绩(总分至少6.0分),达到美国特洛伊大学的录取要求。在完成第二、三学年的必修课程和学分后,第四年回到贵州大学完成后续必修课程和学分。学习期间,符合两校商定的121项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贵州大学音乐表演本科毕业证书、美国特洛伊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录取在相应批次的艺术类。
2.英语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要求考生以英语作为高考语言中的语言,且该科目成绩不低于来源省份英语科目满分的70%。这个专业面向商务英语。本专业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曼斯菲尔德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在贵州大学第一学年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取得托福成绩(总分不低于61)或雅思成绩(总分不低于6.0)。达到美国曼斯菲尔德大学的录取要求后,在曼斯菲尔德大学完成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必修课程和学分,第四年回到贵州大学完成后续必修课程和学分。学生在学习期间达到两校商定的121项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将获得贵州大学英语学士学位证书、曼斯菲尔德大学文学学士学位证书、曼斯菲尔德大学文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在本科一批招生。
3.金融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实验班121)要求高考语言考生语言为英语且该科目成绩不低于来源省份英语科目满分的70%。本专业与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在贵州大学第一年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获得托福成绩(总分至少70分)或雅思成绩(总分至少6.0分),达到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的录取要求。之后在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被送到北阿拉巴马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四年再回到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后续课程和学分。学生在学习期间达到两校商定的121项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将获得贵州大学金融学本科文凭、北阿拉巴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美国经济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在本科一批招生。
以上三个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只招收填报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所有进入实验班项目的学生必须按照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包括国外学习阶段)完成学业。未进入国外学习阶段的,在下一年度的121项目实验班中录取同一专业,待本项目培养计划(含国外学习阶段)完成后,方可取得相关专业学位。三个专业实验班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也不得转入实验班对应的普通专业。(详见招生简章网站。)
第十五条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录取;江苏省考生至少要有两科B(含),按照先分级的原则录取。分数相同的,按照AA、A+B、AB+的原则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在新疆招收高中班时,应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专业类别招生。经过一年的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学生将按照学校的专业划分方法,结合自己的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和意愿,划分专业类别。
第十八条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和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实验班除英语、音乐表演、金融外,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大一新生入学后,非外语专业的必修外语课程以大学英语为主,少数学生可以报考和选择学习所在学院推荐的大学日语和大学俄语。
第十九条男女比例要求:男女不限。
第二十条部分专业特殊要求:1,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要求有一定的艺术基础,无色盲,色弱。2、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醒目疤痕,口齿伶俐,无残疾。其余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24000元/年。留学期间,外方将按当地规定和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音乐表演专业、英语专业、金融专业收费:(1)贵州大学对普通本科学生收取学费,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10800元/学年,英语专业、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4920元/学年;(二)留学期间,外方应按当地规定和标准收取费用;(3)本项目合作方中国教育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向学生收取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新生注册和复查: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到校,按要求到指定学院报到。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截止时间2周内未到校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按照《贵州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在阳明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培养(除艺术、软件工程、护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英语、金融专业和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实验班第二批新生121)。
第二十三条奖学金与就业:经济困难新生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国家助学奖补、临时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减免学费、社会捐赠等多种有效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绝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英国林肯大学学习期间,将获得英方不低于2000英镑的奖学金,不接受中国的任何经济资助。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科生招生,由我校招生办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章程有抵触的,以章程为准。
贵州大学招生联系方式:
信息披露网站:
联系电话:0851-88305150 0851-88305151-88292075。
联系电话:0851-88292118。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
注:章程以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