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论文,关系到对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的认识。
应从三个层面正确认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第一个层面,要认识到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不是割裂的、对立的,而是辩证统一的。
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障。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有序推进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另一方面,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体现党的宗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党的执政目标。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依靠党的领导。是中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
不承认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辩证统一关系,机械地将二者割裂开来,要么是思想上的形而上学错误,要么是别有用心的挑衅。至于有些人鼓吹“党和法律不能站在一起”,问“党和法律哪个大”?其目的是在“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迷惑群众,混淆视听,进而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把中国引入歧途。
第二个层面,要认识到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辩证统一的基石和连接点是人民利益和人民意志。
一方面,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实现其利益的工具。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体现了人民政权的意志,维护和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中国* * *生产者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使国家政权和国家法制充分体现人民意志。所以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都是为了同一个目的——维护人民的利益,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辩证统一的基石和连接点。
没有这个基石和连接点,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就无法实现辩证统一。如果我们的立法、司法和执法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的愿望,不能维护他们的根本利益,不能保障他们的权利,就必然达不到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 * *产党的要求。这个时候,党作为执政党,必然要修改法治;如果我们党的领导违背了自己的宗旨,党的执政必然与社会主义法制相冲突。坚持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辩证统一,是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关键。
第三个层面,要认识到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是辩证统一的。
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辩证统一,既是一个理论命题,也是一个实践命题。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全面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党面临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备、更加稳定、更加有效的制度体系。这一体系的基本原则是法治,通过各领域、各系统实现,形成完整的基于法治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党的建设也会不断加强,党的领导也会不断提高。
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把依法治国同党的领导结合起来,探索符合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符合广大人民群众需求、能够有效维护最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