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甘肃公安院校招生通知

#高考#导读从甘肃教育考试院获悉,2021甘肃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通知已经发布。为便于检查和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报考资格

2021在我省招生的公安院校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西藏警察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报名参加2021普通高考,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刻苦学习,努力工作,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5.年龄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至2005年8月31之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中毕业,参加我省2021高考,户籍在甘肃省;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学生资格审查和认定。

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严防错考、漏考、高考移民、冒名顶替等问题。同时,组织承认考生的籍贯,籍贯为考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三)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公安院校招生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体检、政审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质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政审、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相关要求及标准表格见附件1。政审、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程序

(一)招生计划

202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西藏警察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在我省招生。招生计划见附件2。

经批准公布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必须严格执行,严禁擅自调整,严禁超计划招生。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公开征集自愿录取。

(2)政治调查

政审工作安排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前组织实施。拟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层次的考生,于6月11至6月24日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或甘肃省公安厅网站下载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政审表》,专科生于6月25日至7月25日(见附件1,双面打印,以下简称政审表)。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审表》的内容和要求,通过网上核实、档案审核、面谈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开展政审工作。,综合分析研究后提出调查意见。政审实施人员和派出所负责人在政审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派出所的政审意见作出审核意见。审核人和负责人在政审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盖章后,交给考生本人。考生不得私自拆开政审表。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将包装好的政审表交给现场工作人员。未提交政审表或未填写政审表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3)自愿报告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均安排在第一时间填报志愿,即6月25日20时至6月27日20时,采取“1+1”的顺序志愿模式,即考生填报1第一志愿和1第二志愿。本科院校提前填报A段志愿,高职院校提前填报P段志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公开征集志愿1次,仍采取“1+1”的顺序志愿模式。志愿填报范围仅限于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审等合格考生。志愿填报时间详见《甘肃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网上招生实施办法,5438+0》。

志愿填报完成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考生志愿填报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 3的比例,向省公安厅提供全省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审的甘肃户籍考生名单和农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四)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2021我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聘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在甘肃警官职业学院魏家庄校区(109国道皋兰县附近)进行,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于6月25日至28日进行。西藏警察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于7月26日至30日举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或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公安高考面试表、公安高考体检表、公安高考患病经历申报表(正反面打印)、公安高考体能测评表和公安高考密封政审表,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安排详见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五)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人选名单的提交。

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论通过的考生,由省公安厅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普通本科公安院校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职院校公安院校合格考生名单于8月6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合格考生名单要求:纸质名单须加盖公司公章,数据库包括考生编号、姓名、身份证号、合格标志等字段(格式见附件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考生的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材料应在录取后1个月内送至相关公安院校存入学生档案。

(6)录取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治安、禁毒、警犬技术除外)的考生,须达到2021甘肃省本科第一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公安、禁毒、警犬技术、铁道警察学院本科公安、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考生须达到甘肃省本科二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2021;报考西藏警官学院、甘肃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须达到甘肃省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21。

在对考生进行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基础上,按照120%以内的比例择优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提前安排在A段录取,高职院校(专科)招生安排在p段录取,公安院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按照《甘肃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卫发[2021]6号)执行。

公安英烈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有关文件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公安院校招生是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首要环节,提高公安院校生源质量是保证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项任务。公安部人事训练局负责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总体指导,以及对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的部署要求,省公安厅将在省属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会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警监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公安院校成立专班,全面负责甘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招生宣传

各地招考委、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方式,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策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公安毕业生在就业、用警方面的政策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安院校的影响力,鼓励广大考生积极报考,不断提高公安院校的生源质量。

(3)完善监督机制

省公安厅政治部要组织指导公安院校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招生回避制度,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聚焦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因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查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

(四)实施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需要办理当天的“健康码”。“健康代码”是绿色代码,健康状态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健康码”不是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在国内疫区或国(境)内居住过但无发热(腋下体温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以下简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在国内疫区或高危区或国(边)居住过并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诊治,可参加面试, 仅在考前7天内提供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间隔24小时以上)后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 “健康码”为绿色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测和调查。

在新冠肺炎的既往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向甘肃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除了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必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才能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仍处于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处于集中隔离期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附件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招生

体能评估的要求和标准格式

2.2021公安学院公安专业甘肃招生计划

3.2021年甘肃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合格考生数据库结构(略)

甘肃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公安厅

2021 6月21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