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学生村官待遇如何?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考村官,中组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八项激励保障政策:

一是根据当地城镇高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确定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给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

二:我在村里任职期间,会办理医疗和人身意外的商业保险。

三: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并通过就业期考核的,在校期间由国家偿还。

四:在村工作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人员,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招。

五:在村任职满两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县乡机关公务员要重点招录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六:在聘用期内表现良好,经考核合格的,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用于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

八:在西部和艰苦农村工作的,户口可以留在现户籍地。此外,中央财政还将对受聘到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支付人均2000元的安置费。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精神和上述政策规定,各地还将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相关规定。

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的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按照人均每年5000元、65438元+0元、65438元+0元的标准对东中西部地区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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