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书记员有哪些新规定?
1.根据华旅的询问。com,《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对书记员有以下新规定:书记员是审判工作中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实行单独序列管理。
2.做书记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具有中国人民国籍,拥护中国人民宪法,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人民法院新招聘的书记员,实行聘任制和合同制管理。
2.做书记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具有中国人民国籍,拥护中国人民宪法,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人民法院新招聘的书记员,实行聘任制和合同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