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给我提供一篇哲学论文吗?
作为一个开放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俱进。应该承认,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研究中,“实践唯物主义”确实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同时也要看到,此后对“实践唯物主义”的研究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我们认为,正如“实践唯物主义”如何成功一样,当前问题的关键仍在于对“实践”范畴及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的理解有所突破。为此,本文提出了一些初步的思考。
我们这里打算讨论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因为:俄国马克思主义、中国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无疑都与马克思本人的思想有关,但无论如何都不是一回事;甚至恩格斯的思想,虽然我们反对把它和马克思的思想完全对立起来,但也不是没有区别的。为了使话题更加集中,我们在这里仅限于讨论“马克思的哲学”。
我们认为马克思的哲学应该叫做“实用主义”1。所谓“主义”(-ism)是一种理论或信仰;所谓“实用主义”,是一种关于实践的哲学理论,是一种对实践的理论信仰。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称自己的哲学为“实践唯物主义”,但时至今日,“实践唯物主义”实际上已经成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研究中一个特定流派的称谓。为了表明区别,我们用“实用主义”来标记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更根本的考虑是,无论是当代哲学的思维层面,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固有的基本特征,只有直接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今天的“实用主义”,才能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研究上取得实质性突破。这是因为,“实践”这一范畴第一次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获得了本体论意义。这一点长期以来被人们所忽视,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直到“在后现代语境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形而上学的拒斥、实践的生存论意义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意义才凸显出来。”2
1.实践存在
无论哲学、科学还是日常思维,任何思维活动都必须以某种“概念预设”作为自己的逻辑起点。这个预设就是整个思维的“不证自明”的前提。亚里士多德把他的“第一哲学”或“形而上学”定义为关于“存在即存在”的知识,即它预设了“存在”。这个“存在”是一个不可逾越的设定,这意味着任何哲学,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怀疑立场,最终都要从“存在”的预设出发,即以“存在”为逻辑起点;换句话说,任何哲学最终都逃不过“存在主义预设”。
自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确立“存在”这一范畴以来,哲学就再也没有超越这一点。思想可以从怀疑一切开始,但只有“存在”不能被怀疑,否则人就不能思考,不能说话,不能做事,不能生存。比如笛卡尔,可以算是最典型的怀疑论者。他首先悬置一切存在,然后从“我思”出发,演绎“我在”。所谓“我思故我在”被简化为一个三段论:
一切有思想的东西都必须存在;
我在思考;
所以,我存在。
这里的前提是他认为能思考的东西一定存在。但我们要问他:你为什么这么执着,非要证明自己是某种存在?显然,他有一个先验的信念前提:一定有什么。这是他最后的存在预设。他的大前提本身是基于两个概念前提:思维的存在和存在的存在。必须有一个日期。这是他的“存在主义预设”。
再比如,佛教以“空”为最高教条,而中国这种最典型的佛教理论,只知教派,其基本教义是“知无界”,仍然肯定“知”的存在,尤其是“阿雅耶知”。至于道家所谓的“无”,并不是指“不存在”。道家视“道”为“无”,意即“道”是“有”本身而非任何“有”(海德格尔语)。这种“虚无”实际上类似于黑格尔所谓的“纯粹存在”。纯粹的存在或纯粹的存在是没有内涵的,所以叫做“虚无”。换句话说,“道”是一个纯粹的存在,它的内容没有被扩展。最彻底的怀疑者是古希腊智者派的高尔吉亚斯,他说:什么都不存在;即使某种东西存在,它也是未知的;就算知道,也不能说。但实际上,高尔基亚斯的思想是经验主义的。他的意思是知识不能超越感性经验。在这方面,他的思想是现代经验主义哲学的最早先驱。经验主义的不可知论并不否认经验本身的存在。因此,高尔基亚斯的“不存在”和贝克勒的“存在是被感知的”具有相同的含义。换言之,“经验”是其存在前提。
所以,认为哲学可以从怀疑存在本身出发,是一种误解;哲学能怀疑的不是存在,而是一个具体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海德格尔第一次严格区分了“存在”和“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存在本身是不可言说的;一旦你指出某种存在,如自然、物质、观念、上帝等。,它不是“存在”本身,而只是一个具体的“存在”。但海德格尔认为,自苏格拉底以来的所有哲学都只是某种“存在”,而不是“存在”;而他想问的是“存在”本身。其实,马克思哲学要研究的不是某种“存在”,比如“物质”,而是存在本身;但他对存在的理解是“社会存在”和“社会生活”,即人的实践和活动;换句话说,马克思早在海德格尔之前就“质疑存在本身”,只是他们对“存在”做出了不同的解读。三
马克思认为,实践是唯一的存在或现实。修行就是存在,除了修行什么都没有。
西方古代的本体论哲学曾经试图追求世界的“本体”,即某种终极的“实在”。然而,这种努力招致了怀疑,并以中世纪“上帝”的争论而告终。于是现代认识论哲学开始检讨我们对本体论本身的“理解”;但其前提仍然是对“本体”的承诺或预设。认识论的任务是解决意识或心灵能否以及如何达到客观实在的问题,即所谓“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但是,这种作为本体的客观实在,要么被设想为某种“实体”,要么被设想为这种实体的某种“本质”属性;总之,“现实”是一个纯粹的“客观存在”的实体,可以脱离人的存在来讨论。但我们可以看到,从这个角度来看,现代经验主义不可避免地走向了不可知论,而理性主义则走向了超验主义,说明无论是古代本体论还是现代认识论都是“受阻”的。自从康德宣布这个“事物本身”是不可知的,认识论的时代就结束了。后来的所谓“逻辑实证主义”思潮,就其对“认知”的探索而言,不过是一曲“认识论时代”的挽歌罢了此后,哲学出现了“转向”,称之为“语言学转向”。其积极意义在于继承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将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相结合,通过语言分析加深对认知或意识的理解;它的负面意义是从“形而上学”退至“形而上学”,从“经验”退至?能忍做饭刚崩锶s的命运是怎样的?你原谅我无聊吗?/P & gt;
但马克思从来不回避“形而上学”的问题。他想回答关于“现实”的存在主义问题。马克思在哲学史上最大的贡献是从人的“实践”中理解一切“存在”或“现实”。在他看来,实践是唯一的现实;没有人类实践的所谓“客观存在”,对人来说是不存在的。我们认为,这是马克思本体论及其整个哲学的最高原则或终极预设。在这里,马克思的一段话值得反复咀嚼:
只是在社会中,自然是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是他人和他人对他的存在,是人的现实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才是人类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本性的存在才是他为他而存在,本性为他而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与自然的本质统一。四
特别要注意马克思的说法:“只有在社会中,自然才能存在……”。这里所谓的“社会”和“现实生活”,不是指任何实体或社会“存在”,而是指“社会存在”本身,即实践。因此,“实践”不仅是马克思所谓“历史唯物主义”的初始范畴,也是马克思全部哲学的初始范畴。有鉴于此,如果我们还试图在那里寻求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甚至把这个“本体论”定义为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纯粹客观的“物质”抽象,那绝对不是马克思的哲学,而只是“前马克思”的东西。
所以把马克思的哲学分解成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是非常不合适的。这种说法源于列宁,他认为马克思在哲学上同时“扬弃”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和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从而实现了哲学革命。事实上,第一,无论是唯物主义的改造,还是辩证法的改造,或者两者的结合,都不足以实现马克思主义的“哲学革命”;马克思的哲学革命在于他的“实践”范畴。当然,“实践”这个范畴并不是马克思首先提出来的。比如,康德曾提出“实践理性”来解决意识如何穿透“现象世界”到达“事物本身”的问题;但康德的“实践理性”实际上是主观自由意志,而马克思的“实践”范畴是客观存在或活动。后来的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也重视实践,但最多是把实践当作存在和发展的环节和方面。
其次,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与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区别,不在于把“本体”回归到“物质”或“自然”上,即不回归到十八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而是把“存在”或“现实”设定为人的“现实生活”,即“实践”。《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指出:“以前所有的唯物主义的日期,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日期,主要的缺点是,事物、现实和感性只是以一种客观的或直观的形式来理解,而不是作为人的感性活动和实践来理解,而不是从主观的方面来理解。”也就是说,作为哲学思维的前提,它不应该是“主体/客体”这样的直观实体,不管这个“主体”是“人”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应该是“实践”和“活动”。任何“主体”都必须是某种“实体”。机械唯物主义以“物质”和“自然”为主体,黑格尔以“绝对概念”为主体。这并不是说不能用“主体/客体”这个范畴,而是说只能用实践来解释主体和客体,而不能用实践来解释主体和客体。
“唯物主义”一词来源于物质和物质,其含义是物质实体;换句话说,“唯物主义”一词带有浓厚的唯物主义色彩。因此,这里我们要指出,“实践唯物主义”一词不足以定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人们很容易把“实践”理解为某种实体性的存在。事实正是如此。实践唯物主义者在实践领域中发现了作为实体性“主体”的人,并把人视为首先在于实践的实体性存在(这样,就必然导致今天所谓“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这是马克思的“人本主义”理解,即其本质仍然是“前马克思”。在马克思看来,作为终极预设的实践是唯一的存在或客观现实,而这种客观现实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实体,而是一种“存在状态”。
再次,马克思的辩证法不是黑格尔绝对理念的辩证法,但它不仅是历史的辩证法,也不是所谓的自然辩证法或思维辩证法。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实践的辩证法”。也就是说,没有实践,既没有孤立的“自然辩证法”,也没有孤立的“思维辩证法”。辩证法是实践本身的辩证法。
所以,那种做法显然是有问题的,即在辩证唯物主义的“普遍规律”下,有三个分支:自然辩证法、历史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思维辩证法(辩证逻辑)。这句话出自恩格斯。他写了《自然辩证法》。但在马克思看来,并不存在从所谓“三个领域”中抽象出来的唯物辩证法或辩证唯物主义,因为这种本体论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属于同一种思维方式,即一种抽象的存在论的日期,它在黑格尔看来是“绝对精神”,在这里却是“物质”或“自然”。但在马克思看来,如果存在某种“存在论”,那也绝不是“思维”、“历史”、“自然”或“物质”的抽象,而只是一种实践活动。同样,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列起来引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是不可取的。况且,即使承认在实践辩证法之外还有所谓的“历史辩证法”或“历史唯物主义”,但它与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是不同层次的,不可能如此不伦不类地并列。这种做法来自前苏联的哲学教科书,早就受到应有的批评。
2.实践是本质
说到“存在”,尤其是“人的存在”,我们知道西方存在主义哲学也关注“人的存在”,那么我们不妨考察一下存在主义的“存在”概念。对存在主义“存在”的理解,可以从萨特的著名命题“存在先于本质”中去考察。关于“存在”与“本质”的关系,迄今为止哲学上有三种“说法”:
(1)存在主义之前的哲学,尤其是古代的“本体论”哲学,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概括为“本质先于存在”。这里所谓的“本质”,既指人的本质,也指世界的本质,即“本体论”意义的一个基本方面。古代形式的哲学总是寻求某种“本体”作为一切存在的形而上基础和依据。这种本体论有两个基本含义:要么是一切存在的“本原”,要么是一切存在的“本质”。这两种意义都基于同一个前提:这个本体是一个实体或者它的属性。这个本体论预先决定了一切存在的本质,从而决定了一切存在的存在。在中国哲学中,说“天之变,(人与物)各有各的命”(易传),儒家说“天命之性”(中庸),道家说“简(即道)散,用为工具”(老子),都是“天”的本体论预设。在西方,这种本体论预设是“上帝”、“观念世界”、“自在之物”、“物质”。总之,“人”和“物”的本质是由这个本体论预先决定的。
(2)存在主义提出“存在先于本质”。也就是说,是人创造了自己的本质,然后创造了自己的生活世界。换句话说,人的本质是他自由选择意志和行动的结果。其实,存在主义、唯意志论、人生哲学早就确立了这一基本精神:人的生命意志不仅是人的主宰,也是世界存在和本质的主宰。这就抛开了“上帝死了”(尼采语)“理念”也死了的形而上学假设;只有人独立生活。这太好了;但是,这里也有问题:第一,人为什么以及被谁“抛”入存在状态?这个问题已经被存在主义者悄然搁置。其次,人与世界的“存在”在先,人与世界的“本质”在后;也就是说,曾经有一段时间,人和世界的存在是没有本质的,也就是有一种“没有本质的存在”。这是荒谬的,不可想象的。
(3)在马克思看来,既不是“本质先于存在”,也不是“存在先于本质”,而是“存在就是本质”。实践不仅是人的存在,也是人的本质。人们爱引用,却常常误解马克思的一句话:“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的东西。其实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这里的“社会关系”是指“社会存在”,即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7)。马克思的意思是,人的本质是社会实践。所以,严格地说,“人自己造了自己的本质”是不对的,因为有一个预设的“人”在实践中先在外,但这是不可能的;应该说“实践作为人的存在,造成了人的本质”。所以,与其说“人是实践的人”(人和实践是“在一起的”),不如说“人是实践的人”(似乎人是先于实践的)。但一般理解是有一个主体,也就是一个人,然后他对一个物体或客体采取行动,这就是实践。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谬误。实践不是某种先验主客体的综合结果,即某种二元分析结果,而主客体是我们对原始实践的分析结果。人是以修行的方式存在的,没有不修行的人。没有实践,就不要谈人和世界的存在。一方面,人本身是通过实践创造的;另一方面,“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8。因此,实践不仅是包括人的存在在内的一切存在的现实起点,也是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的一切哲学的逻辑起点。我们从“实践”出发,因为我们确信“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一切导致理论走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事物,都可以在实践和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九
3.实用主义和本体论
对于马克思的哲学,人们通常还是按照传统的方式将其分为三个部分:本体论或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这种划分虽然合理方便,但却割裂了马克思的哲学,让人看不到它的整体性。而且,这种并置是一种混乱的安排:本体论是关于包括意识在内的整个“存在”问题;然而,认识论和价值论只是关于“意识”或“心灵”的。认识论是关于意识的认知,价值论是关于意识的意向。按照这种思路,既然意识被视为一个独立的哲学领域,那么就需要确定与之相对的哲学领域,这就是“自然辩证法”之类的东西产生于人类实践之外的原因。但是,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综合的哲学理论,是实用主义的;实用主义不仅是本体论,也是认识论和价值论。这是因为实践就是所谓的“本体”(“本体”是一个非常不精确的概念,见下文);认识(认识论的对象域)和意向(价值论的对象域)是实践的内在要素或“蕴涵”。也就是说,只有实用主义已经涵盖了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这并不是说我们不能对认识或价值的问题进行专门的分析和研究,而是说我们只能把它们作为实践领域中的要素或内涵来对待。没有实践的本体论解释,无论是认识问题还是价值问题都不可能得到确切的解释,因为它们都是实践的自我反思和精神呈现。从这个意义上说,过去把“实践”仅仅理解为“物质活动”是不准确的,因为各种精神活动属于认识活动的事实判断,意向活动的价值判断都发生在实践领域。
我们知道,“本体”是西班牙语Ontology的中文译名,以前译为“本体”。事实上,这两种翻译有很大的不同。“本体论”的汉译深受中国古典哲学中“本与末”、“体与用”等范畴的影响。传统的本体范畴有两个基本含义:世界的“本原”和“本质”。在“起源与终结”的范畴中,突出的是它的起源与发生的性质:“起源”指的是起源的存在,“终结”指的是生命的存在;“体用”范畴凸显了其本质主义和功能主义的本质:“体”是实体和本质,“用”是效用和功能。可见,中国传统的本体论观念与古代西方国家是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体”的翻译是非常合理的。也就是说,中西传统的“本体论”观念一致认为:
(1)本体是一种外在的客观实在;
(2)这个客观实在是一个实体或它的属性;
(3)这种实体是世界上一切事物和人的起源和本质。
这就是“本体论”这一经典概念的全部内容。但是我们看到,对“辩证唯物主义”的传统理解恰恰是这样的:
(1)“物质”是“独立于人的主观意志”的客观存在;
(2)任何“物质存在”要么是物质实体,要么是物质实体的属性;
(3)这个“物质”实体是包括精神现象在内的一切现象的基础和本质。
显然,这是典型的传统“本体论”观念。这一传统观念被演绎到历史领域,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传统观念:历史也是由“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物质条件”决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构成了人的本质。这就是我们所拥有的机械的历史决定论。
而现代哲学却超越了这一传统观念,认为所谓“本体”或“实在”就是人自身的存在;这种存在不是实体,而是状态;这种状态不仅决定了人的本性,也决定了万物的本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把本体论翻译成“本体”是恰当的。存在主义讲的不是任何“存在即存在”的实体性,而是“存在即存在”的所有过程状态,即人类存在的所有现实的和可能的存在状态。
在这方面,马克思的哲学非常典型。在马克思看来,唯一的存在或现实是人的实践,“物质”和“意识”只是实践的内在要素;游离于人类实践之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谓“客观存在”,无论是“自然”还是“物质”,对人来说都是不存在的或者说是无意义的;不仅客体,主体即人本身也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实践不是任何既定的实体或“存在”,而是一种“活动”或存在本身;这种实践活动不仅决定了人的本质,也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世界的本质;知觉、思维、情感、意志等意识或心理活动,都是这种实践活动的内在因素;实践中的知觉和思维决定了人是一种认知的存在,所谓“认识论”问题由此产生并得到解释。实践中的情感和意志决定了人是一种有意向、有目的、有评价的存在,由此产生并解释了所谓的“价值论”问题。这就是马克思的本体论。
从某种意义上说,物质本质是实践的产物。在马克思看来,实践“这种活动,这种持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基础。”10这里的“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当然包括物质的自然,所以马克思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无非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对于人的生成过程。”11也就是说,对于人来说,自然不是自由存在的,而是由人的实践和活动“生成”的。借用萨特的话,没有人的存在,“存在就是虚无”。所以马克思说:“固定地与人分离的自然,对人也是虚无的。”12这不是说自然不存在,而是说它不是人的存在,不是人的存在。从科学的角度来说,自然从来就不存在;但是,从哲学的角度,从现实的人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人,自然也就没有枣。这正如古希腊的普罗泰戈拉所说:“人是万物的尺度,是万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万物不存在的尺度。”13关于这一点,列宁曾经说过:“人给自己制造了世界的客观图景;他的活动改变了外在的实在,消除了它的规定性(=改变这些或那些方面和性质),从而去除了它的虚幻性、外在性和虚无性的特征,使它独立存在?Mode?客观真实的现实。”14也就是说,客观世界是“人造的”,这个“造”的过程也是“他的活动”的实践;是实践“去除”了纯粹自在的客观世界的“外在性”和“虚无性”。
但是,我们并不把马克思的哲学称为“实践本体论”。翻译成“本体”还是“本体”,只是中文翻译的问题;毕竟他们本来就是一个词本体。如果我们把马克思的哲学称为“实践本体论”,与称之为“实践本体论”没有实质性的区别;然而,我们知道,“实践本体论”一直是当今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一个特定流派的称谓。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马克思的哲学是“实用主义”而不是“实践本体论”。
4.实用主义和认识论
实用主义不仅包括本体论,还包括认识论。这是因为知识是实践的内在要素。我们既不能脱离实践谈认识,也不能脱离认识谈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说“练鲜了再练”?墓?谈蝗虫不是学校?萍萍怎么了?你怎么了?费用是多少?你是嫉妒还是沉默?你的指南是什么?哎?月月?我偷偷说大拇指在吹灰尘是吧?/P & gt;
知识在于实践,即作为实践的内在要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第一,没有知识的实践是不可想象的。实践活动也是一种认识活动,认识过程是实践过程的一个方面。没有知识,实践就成了纯粹的机械动作。实际上,实践作为一种人类活动,是一种身心协调的行为。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活动都不是实践,只是机器的操作。
再者,实践不仅必须包括认识活动,还必须包括整个心理活动,包括认识活动(感性和理性)和意向活动(情感和意志)。心灵是实践活动的控制中心,也就是说,在实践过程中,不仅认知,而且情感和意志也自始至终在发挥作用。实践作为一种原始的、有目的的活动,是真善美的创造。如果没有意志,实践无法创造“善”;没有情感,实践就无法创造“美”。过去我们关注的是狭义的认识论或认识论,而极大地忽视了唯意志论或价值论。
其次,认知是实践系统内部的信息反馈机制。从系统的观点来看,实践是一个动态的控制系统,即一个信息控制和信息反馈的过程。而实现其控制和反馈的关键机制是知识和整个心理活动(下图只是表面描述)。
心
枣枣枣枣枣枣枣枣枣枣枣枣。
①需要②理解③设计④行动
实践活动:枣子枣子枣子枣子枣子枣子枣子枣子枣子枣子枣子枣子枣子目标
⑤再认识⑤再设计⑧再行动。
枣枣枣枣枣枣枣枣枣枣枣枣枣枣枣枣枣。
反馈
心灵作为实践活动的控制中心,其机制是这样的:一方面,它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图进行认识;然后根据意向与理解的统一,设计并形成目标;根据目标采取行动。另一方面,在这个过程中,心灵总是根据自己的目标调整自己的实践活动:修正意图,修正认知,修正设计,修正行动。显然,“需要”是实践中最原始的东西。需要是一种意向活动,即它是意志性的(有目的的)和情感性的(有倾向性的)。
第三,实践的结构只能通过心灵的结构来呈现。“实践的结构”仍然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实践”概念的模糊是造成诸多理论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揭示实践的结构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实践的结构既不是人类活动的结构,也不是人类工具操作的结构;我们的研究表明,没有“心灵的结构”就不可能揭示实践的结构。我们发现,实践的结构只能通过心灵的结构来呈现。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树的动态是风的动态的一种表现。这是因为对实践的反思,作为一种理解,其实是灵魂的自我反思。在这里,修行成为一种“现象”和一种“呈现”,也就是心的呈现。心智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