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回国应得的待遇。

1.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年度,对有就业意愿并积极创业的应届就业困难毕业生,给予每人1万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对象包括贵州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脱贫家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父母(单方)持有残疾人证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有残疾人证、孤儿等7类困难毕业生。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

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可按不超过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的标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限不超过2年。

3.自主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4.创业场所租金补贴。高校毕业生租用符合规划、安全、环保要求的经营场所,不享受场地租赁费减免的,可

每月给予500元的房租补贴。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以内的,据实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5.商业担保贷款。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一定创业能力和愿望,符合相关贷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一定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