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有什么要求?
艺术设计类专业录取要求如下:文化投档分数线达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分数线合格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采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或采用专业统考成绩录取但对投档分数线无规定的省份, 均按综合成绩录取[专业成绩×60%+文化投入成绩×40%],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录取。 对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并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学生所在省份的投档成绩录取。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规定的,按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的省份,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江汉大学录取控制线,校考成绩排名前十,学校优先保证第一专业志愿。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明确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得转专业。
音乐舞蹈与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录取要求如下: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的省份,按专业成绩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录取;对于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照学生所在省份的分数录取。且身高必须符合规定标准(详见身体健康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在湖北省,文化投入分数线达到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其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投入成绩],择优录取。如果两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录取;在山东、黑龙江两省,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普通类专业投档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江汉大学专业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按其专业成绩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录取。且身高必须符合规定标准(详见身体健康要求)。
体育专业录取要求,体育专业(不含运动训练专业)应在专业技术成绩和文化投入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学生所在省的相关投档规则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要求,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录取标准由学校确定,经学生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具体录取标准按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