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高考厦门大学自主招生方案
(1)申请条件
符合2015高考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1.高中阶段获得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总决赛一、二等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决赛中获得省赛区三等奖或一等奖的学生;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
4.高中时参加过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和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者;
5.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者;
6.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5个学科省级竞赛二等奖或不同学科省级竞赛三等奖2项以上(含三等奖)的高中毕业生。
注:我校2015自主选拔资格分为A、B、c三类,符合1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A类;符合报考条件2、3、4、5的考生可以报考B类;符合报考条件6的考生可以报考c类。
(2)应用方法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065年3月10日至2065年3月19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zzbm),生成并打印厦门大学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2015。报告中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时需填写报考评估的主要学科和评估组;
(2)选择专业(类别)时,考生可在以下专业(类别)中选择3个招生专业(类别),其中2个必须是我校指定的与本学科专业主要相关的招生专业(类别)。具体招生专业(类别)如下:
(3)我校自主选拔的报考条件对应我校主要相关相近专业(班):
①数学奥林匹克: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的招生专业;
②物理奥赛: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招生专业;
③化学奥赛: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材料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能源学院招生专业;
④生物奥赛: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材料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能源学院招生专业;
⑤信息学奥赛: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所有招生专业;
⑥全国新概念作文竞赛:人文实验班;
⑦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外国语学院所有招生专业。
(8)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的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以及在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者,根据具体参赛内容和奖励类别评选相关相近专业。
2.送材料。请于2015(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编:361005,电话号码:0592-218888)前将申请材料寄至我办。为方便考试,请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及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需材料:
(1)厦门大学2015自主选拔申请表,请完整填写;
(2)高中阶段学习情况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详情、参加社会实践详情等。).请尽量提供相关材料);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专业证明材料;
(4)个人申请陈述(学生自己写,800-1000字)。
(5)如有其他能证明该学科专业特长和创新潜力的相关材料(请尽量寄送)。
以上材料均为A4纸,依次装订,加盖学校公章。除非特殊情况,否则所寄的申请材料将不予退还。
一、审计方法
我校成立了由相关院系、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根据学生申请评审的学科专业和评审组,以及专业(类别)的自愿申报,本着综合衡量、兼顾生源质量和区域分布合理性的原则,对规定时间内寄送(交付)的自选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加名单和组别。
考生可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zzbm)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缴费。标准为120元/人(费[2015]第13号),具体缴费时间待合格名单确定后公布。
二、评估方法
我校考试分为学科专业考试和体育测试两部分。
1.现场确认时间:6月15日下午2:30-5:00。
考试时间:6月14。
2.来校参加学科特长考试:我校将根据报考我校的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的考试成绩,确定并公示参加人员名单和考核组。学校注重对考生学术特长和创新潜力的考查,考生无需在考前特别准备。
3.体育测试:为充分发挥自主选拔录取在中学教育中的导向作用,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提高中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我校对所有来校面试的考生进行体育测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六类中的任意一类。各个项目的具体测试标准稍后会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网址:)。
(1)田径:100m,400m,跳远,铅球;
(2)球类运动: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棒球、垒球;
(3)武术:拳术可选;
(4)游泳:50m,100m(游泳方式不限);
(5)体育艺术:艺术体操、健美操、啦啦队;
(6)体能类:实心球+立定跳远(要选这个类,实心球和立定跳远都要同时考)。
4.考核结果:我校自选考核结果由学科专业考核和体育测试两部分组成,100分为满分,其中学科专业考核占80%,体育测试占20%。
三、录取方式
按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质而不量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和自主选拔考核情况,结合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意向,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选拔资格和选拔专业名单。
1.资格认定
A类:符合1报考条件的考生,如通过初审,考试合格。
B类:符合报考条件2、3、4、5的考生,如果通过初审并考核合格。
C类:符合6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如通过初审,考试合格。
2.选定专业确定
为了让考生入学后更容易发挥自己的学科特长,学校鼓励考生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填报与自己学科特长相关的相近专业(类别)。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自愿填报情况,确定拟选专业(类别)人选。
考核结果特别突出,且在各考核组最终合格人数前5%的考生,原则上入选第一志愿专业(班)。
3.入学要求
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录取、高考总成绩、公示的优惠分数、所选专业、学校模拟投档线等情况决定是否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根据在本省(区、市)招生的所有高校的最终投档线比例计算生成。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改变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的,仅限于今年公布的自主选拔招生相关相近专业,按厦门大学关于转专业的相关文件执行。其中包括:
(1)A类资格考生:高考原始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指定的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对学生确定资格时公布的入选专业给予录取。
(2)B类资格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低于学生所在省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6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生所在省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对学生确定资格时公布的选定专业给予录取。其中,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获得者就读人文实验班,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就读外国语学院相关专业。
(3)C类资格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低于学生所在省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生所在省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对学生确定资格时公布的选定专业给予录取。
第四,监督机制
1.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进行监督。
2.我校将对考核全过程进行录像,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被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者,方可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
3.中学和申请人应对所提供内容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中学要公示所有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自主选拔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4.如对我校自主选拔资格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联系电话:0592-2186219。
动词 (verb的缩写)补充条款
1.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参加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自行填报招生志愿。
3.对于高考总成绩未达到750分的省级考生,降(加)分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考试总成绩与750分的比例折算,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
4.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其他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厦门大学2015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5.报考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信息。因未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宜或提供个人信息不准确而导致影响录取的任何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