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2020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修订版)
学校的前身是中央军委民航局第二民航学校,成立于1951年9月。毛泽东主席亲自任命方槐将军为校长,周恩来总理亲自选址。1981更名为中国民航学院,2006年5月30日更名为中国民航大学。学校校区呈“一校四区”分布格局,包括天津本部校区、天津宁河新校区、辽宁朝阳校区、内蒙古扎兰屯校区。总部位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旁,分南北两个校区,占地1695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在辽宁省朝阳市和内蒙古扎兰屯市分别成立了朝阳飞行学院和内蒙古飞行学院两所飞行培训学院。并将在天津宁河区建设新校区。经过68年的开拓进取,学校已成为民航学科门类齐全的高等学府。被誉为中国民航人才的摇篮、科学技术研究的中心和国际文化交流的窗口。未来,我们将牢记初心和使命,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民航大学而努力奋斗!
中国民航大学的飞行人才培养与中国民航的成长同步,其教育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自2003年恢复设立飞行技术专业以来,基于60多年的办学历史积累,学校飞行技术专业先后被授予“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天津市品牌专业”,加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被教育部列为“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截至今年,已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等20多家航空公司合作,为中国民航培养了6500多名飞行员。
一.专业介绍
(一)培训目标
本专业以工程技术教育为重点,培养具有民航飞行职业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系统掌握民用航空器飞行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与国际民航标准接轨的英语语言能力水平,初步具备现代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和管理能力,能够从事民用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领域航空器驾驶工作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2)栽培规范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培养飞行员。基本学制四年,最短学习年限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六年(含休学)。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校授予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主要课程有:飞行引航、飞行气象学、飞机飞行原理、飞机机体与系统、飞机动力装置、航空仪表与电子电气系统、飞行员陆空通信、仪表飞行与海图、飞行性能计划与载荷平衡、飞行人为因素与机组资源管理、私人飞行员执照飞行训练和商业飞行员执照飞行训练。
(三)学生管理
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训单位和飞行培训机构的规定和要求。
学校成立飞行学员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一定的空乘伙食补贴;学校有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兼职。学生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市、大学、学院等优秀学生奖(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此外,国内外民航企事业单位在我校设立了20多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
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相应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规定执行。在国内接受飞行训练的学员,飞行训练期间航空器机组人员座位保险由国内飞行训练机构负责;被派往国外进行飞行训练的学生应负责其在国外训练期间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飞机机组人员座位保险。
就业政策
学生入学前需要与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符合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航航空器驾驶岗位工作。
㈤淘汰机制
鉴于飞行技术的特殊要求,学生可能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飞行技术等原因而被终止学习飞行技术。根据《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籍管理规定》、《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终止实施细则》、《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的,毕业后转其他专业,自主择业;不符合转专业标准者,将被终止学籍并退学。
(六)收费标准
本专业学生每年学费为人民币5800元。飞行驾驶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按委托培训单位的规定执行,住宿、服装、服饰、教材等其他费用按学校规定执行。
第二,招生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航飞行招聘的通知》和《关于深化民航飞行招聘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20年起,停止授权航空公司自主开展飞行招聘,全面推行“院校主导、公司参与、联合飞行招聘”的合作飞行招聘新模式。
(1)招生省份。
2020年将招收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重庆、云南、广东、山东、宁夏、甘肃等22个省份。
(2)试点项目
学校根据各省合格飞行学员分布情况和各航空公司委托培养计划,确定招生总规模和省计划。2020年飞行技术专业预计招生870人。正式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实际录取学校将根据各地区合格生源情况酌情调整。
(三)派遣和培训单位
2020年委托培养单位主要有中国国际航空、中国东方航空、中国南方航空、深圳航空、四川航空、山东航空、长龙航空、春秋航空、幸福航空等航空公司。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四)招生对象
实行飞招的地区,凡能参加2020年(秋季)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的男生均可报考,英语和文理均招(物理或化学选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根据委托培训单位需要,年龄限制16至20周岁(截止2020年8月31),未婚,要求英语基础好,各科成绩好。
(五)报名的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热爱飞行;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航背景调查要求。
自荐标准: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机能正常,无传染病和精神疾病家族史,无长期无法治愈的皮肤病;根据委托培养单位要求的身高168cm(含)-185cm(含),校企合作招收符合培养单位身高要求的学生,我校认可,身体质量指数体质指数18.5(含)-24(含),无“O”型和“X”型腿;任意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表0.1,接受角膜屈光手术者必须符合当地规定,无色盲、色弱、斜视;普通话,口齿清晰,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符合飞行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六)报名方式
2019,10,21,登录中国民航招飞信息系统,认真阅读政策文件和考生手册,然后进行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报名网址为/gkzt/mhzf。参加初检前必须完成网上报名。
(七)录取方式
考生须经过中国民航飞行招募信息系统报名、初筛(部分省份酌情增加英语考试)、体检(含心理测试)、申请确认有效飞行招募、民航背景调查等程序。体检和鉴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最新发布的《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体检和鉴定规范》执行,民航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航背景调查规定》执行。通过上述程序者,可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本专业,要求按提前录取批次填报第一志愿。
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我校2020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年当地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英语单科最低分数线为当年当地英语单科总分的60%。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总成绩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招生计划满。最终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中国民航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20)》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则为准。
(八)转入学校复查不合格的处理。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与鉴定规范》,在三个月内,由民航局民航人员体格检查与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体格检查与鉴定评审。审核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第三,郑重声明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飞行招聘活动。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要相信各种谣言,谨防上当受骗。学校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各个环节都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任何使用“中国民航大学”招聘飞行员的人举报,我校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四、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邮编300300。
(2)联系电话:022-24092508、022-24092126。
(三)发布公告的方式:
1.中国民航赵飞信息系统和中国民航大学赵飞信息网。
2.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中国民航大学飞”
(4)中国民航大学监察室投诉电话:022-2409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