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师二大

山师师范学院第二专业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科技、教育、文化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复合型、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学籍管理条例》和《山东师范大学第二专业(学位)教育暂行办法》,学校决定继续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开展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和条件

1,山东师范大学2011全日制本科生;

2.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学习有余力,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且平均分在70分以上;申请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第二专业(学位)与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类别。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三,学习时间长短

在专业规定的学习期限内。

四。注册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于10月30日至10月9日2012,165438凭学号和选课密码登录第二专业(学位)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注册方法如下:

1.登录报名系统后,点击“报名”;

2.在“考试类别”栏选择要报名的专业;

3.选择“校园”,即我的校园;

4.单击“确定”。

动词 (verb的缩写)准许进入

报名结束后,教务处根据招生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该专业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专业暂停招生,学生可改报其他有招生名额空缺的专业。165438+10月16在教务处首页公布录取名单。

六、教学和学籍管理

1,第二专业(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主要开设专业课,招生院校根据本学科专业教学要求确定培养目标,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

2.学生修读第二专业(学位)不改变学籍,仍由专业所在学院管理。学生在第二专业范围内的学习活动由开设第二专业的学院管理;

3.就读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注册第二专业(学位),并在第二周根据选修课成绩和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财务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凭账单领取听课证明;

4.学习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必须按照指定的第二专业(学位)课时参加第二专业(学位)的各项教学活动,接受考勤,按规定完成作业、实验、计算机操作等教学要求,并参加相应的考核。

七、绩效评估与管理

第二专业(学位)教育中课程成绩的记录和绩点的计算参照《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实施细则》执行。

八、毕业和学位

1.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取得本专业学士学位,修完第二专业(学位)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山东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经学位审批委员会审核同意,可取得第二学位证书;

2.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的学位证书另发,学位授予时间可与专业相同或不同;第二专业(学位)教育毕业证书不能单独颁发,与专业毕业证书为同一证书,两者毕业时间相同;

3.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第二专业(学位)规定的全部学分,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可颁发辅修文凭;未完成第二专业(学位)规定学分者,发给现实学习成绩单。

九、收费标准和方法

第二专业(学位)学费按每学分13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