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学生高考政策
法律解析:持有香港身份证和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具有高中学历或中六水平的学生,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在内地就读:
1,华侨港澳台联考:简称“全国联招”。这个考试每年3月份报名,5月份考试。以2018为例,内地有316所高校通过本次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其中香港身份学生2585人。联考是香港身份学生进入内地高校的主要途径。
2.暨南大学与华侨大学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简称“两校联招”,本次考试3月报名,5月初考试,在全国联招考试前一周。通过这次考试的考生只能报考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
3.内地院校免试录取香港学生:学生需考香港中学文凭,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除了在校长推荐计划内的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即考香港中学文凭的达到3级或以上,考数学、通识的达到2级或以上。
4.部分高校自主招收港生:与内地自主招生类似,目前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6所高校自主招收港生。比如中山大学也是通过单独考试招收在香港读完中六的学生,学生需要参加英语、数学、语文的考试。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1。这次改革的总体方向是促进人才选拔的公平和科学。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总体上符合我国国情,权威公正,得到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终身应试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和城乡招生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作弊加分和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这次改革在保持现行考试招生制度稳定的基础上,着眼于解决突出问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元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更好地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