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大学号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精神,为贯彻落实《东北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东北财经大学发[2065 438+04]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相关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和管理
学校成立了转专业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各种形式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学生处、教务处、监察处、武装部及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各学院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监督学院转专业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考核小组负责对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考核。人员组成由学院领导小组确定,报学院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根据高考成绩转专业。
(1)资格
1.学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在学生所在省我校招生计划前10%,第一学期所学课程全部合格。如果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2.各省招生计划以当年招生前公布的为准,招生过程中的新增计划不予纳入。贫困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与普通本科计划合并,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10%(附件1)。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与普通专业录取的学生同时参与排序。
3.被萨里国际学院和国际商学院的高考直招专业录取的学生是分开排序的,只能转入转出专业。
4.高水平运动员非专业队录取的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转来的学生和内地新疆高中的学生,因招生录取特殊,不参加此类专业调剂。
5.不超过六个专业可以申请转学。
6.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在第二学期通过所有课程。
7.其他条件和要求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2)工作程序
1.每年学生处都会在新生第二学期第十三周的周三公布有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
2.具有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按综合成绩进行文理混合排名: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分为各省普通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特别贫困计划和地方农村特别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以本省普通计划标准为准)。
3.学生在大学第一年第二学期第14周的周一到学生处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文化高考成绩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文化高考成绩转专业汇总表》(附件3)。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entrance@dufe.edu.cn。
4.根据学生的志愿填报申请,学生处本着“分数第一”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志愿优先于前者。两者相同时,按“高考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和“高考成绩-批次控制线”排序。
5.学生处将学生专业预安排情况上报校长办公室,经审议通过后公示。
6.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有关部门应在第三学期开学前为其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三,根据必修课成绩转专业
(1)资格
1.思想素质优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秀,体检无专业限制,第一学年培养计划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被教务处评为本专业前10%。
2.第一学年培养计划必修课成绩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加权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初试成绩为准。
3.高水平运动员非专业队录取的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转来的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学生均可参加此类专业调剂。
4.以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经过公示,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不参加此类专业调剂。
5.各专业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的10%(附件1)。
6.不超过六个专业可以申请转学。
7.其他条件和要求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2)工作程序
1.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情况,在第二学期第四周的周三提交录取条件、接收人数、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由学生处统一发布。
2.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3天内,教务处将确定各门课程老师提交的学生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同学要及时向教务处和学院反映。6日由教务处和学院确定本学年必修课的加权平均分和排名。7日,学院将对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批准的具有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咨询和监督。
3.学生应在名单公示后2天内向所在学院申请转专业。申请材料包括《必修课成绩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和《必修课成绩转专业汇总表》(附件5)。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应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学院初审后,经学院领导小组同意,在名单公示后4日内,将排序后的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将在名单公示后第五天(以学生第一专业志愿为准)将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名单及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相应接收院校。
5.学院将在第三学期开学前一周的周二公布选拔安排,周四组织选拔,周五将选拔结果和第一专业预录取结果上报政教处。
6.政教处根据学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对未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学生进行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到招生不足的专业。分数相同时,专业志愿优先于前者,两者相同时,同时进入该专业。
7.政教处根据有关规定审核预录取名单,报校长办公室。经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于第三学期第一周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因病或身体缺陷至重大者。
(1)资格
1.有某种疾病或身体缺陷,使你无法在原专业学习。
2.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的相关医学诊断证明或证明。
(2)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向学生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因病或身体缺陷转专业申请表(附件6)、无法在原专业学习的医学证明及详细说明。
2.根据相关规定,学生处会在学生申请后一周内对材料进行初审。
3.政教处将初审情况上报校长办公室,经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在一周内为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退役大学生转专业
(1)资格
1.退役大学生包括未入学的大一新生和大一大二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
2.经学校武装部核实。
(2)工作程序
1.学生应在复学后一周内向学生事务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退役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7)、学校武装部出具的验证证明和成绩单。
2.根据相关规定,学生处会在学生申请后一周内对材料进行初审。
3.政教处将初审情况上报校长办公室,经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在一周内为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一)具有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未申请转专业且申请转专业后未报到的,不得依次递补。
(二)公示期间,如有特殊情况放弃专业调整,应向学生处提出申请。
(3)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转专业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如未获批准,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4)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各学院根据《管理办法》和本细则制定的学院实施方案由学院负责解释。
(五)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