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是多少?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例
大奖5000元/人,全校每年评选十人(从一等奖获得者中);
一等奖3000元/人,按各专业学生人数的5%评定;
二等奖1500元/人,按各专业人数的10%评定;
三等奖1000元/人,按各专业学生人数的15%评定。
参赛学生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5(教务处提供)。
二。校外奖学金
外界捐赠的校外奖学金的授予条件、等级和比例参照捐赠奖金的授予办法执行。
三。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不分级,奖励金额4000元/人。新增奖学金的授予范围按同济大学每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执行。
四。社会活动奖
社会活动奖500元/人,按各学院学生人数的5%评定。
社会活动奖的评审范围包括学生在校日常表现、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集体荣誉感、宿舍卫生等综合内容。参赛学生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0(教务处提供)。
动词 (verb的缩写)学术竞赛奖
学科竞赛奖励的类别、等级和比例参照《同济大学学科竞赛奖励条例》执行。
不及物动词科技竞赛奖项
科技竞赛奖励的类别、等级和比例参照《同济大学学生科技竞赛奖励条例》执行。
七。社会实践奖
十五项优秀活动奖奖励200元;
30个优秀单项奖各奖励100元。
获得市级社会实践奖的按校级标准奖励,获得国家级社会实践奖的按市级标准奖励。获得多级奖励的,按最高标准发放。
八个。“三好”系列奖
“三好”系列奖由先进集体(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组成。“三好”系列奖每年五四前后进行表彰,奖励比例参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奖励200元;
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奖励400元;
学校先进集体每班奖励500元;
市先进集体每班奖励1000元。
市级先进集体标兵、个人标兵按校级标准加倍;全国先进集体和个人按市级标准加倍发放;全国先进集体标兵和个人标兵按全国先进集体和个人标准加倍计算。根据多级标题。
分配的最高标准。
九。杰出毕业生奖
市级优秀毕业生每人奖励200元,高校级优秀毕业生每人奖励100元。
奖励比例参照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X.个人体育奖项
单项体育奖励的类别、等级和比例按照《同济大学体育单项奖励条例》执行。
第四条奖励和发放办法
1.学习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生处组织实施。评定办法参照《留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两个。校外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参照《捐赠与奖励条例》执行。
3.大一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每年公布的《同济大学招生简章》的规定确定。
4.社会活动奖每学年评定一次,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学院制定,报学生处备案。社会活动奖由各学院统一评审,张贴征求意见后确定获奖者。
五个。学科竞赛奖项的评审办法参照《同济大学学科竞赛奖励条例》执行。
六个。科技竞赛奖的评审办法参照《同济大学科技竞赛奖励条例》执行,由团委负责评选。
七个。社会实践奖根据学校团委制定的奖励办法确定。
八“三好”系列奖励评审办法参照学校团委制定的《同济大学“三好”系列奖励条例》确定获奖名单。
九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