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子女上大学的政策
法律解析:应优先保障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学生、二女家庭学生。录取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高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高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助学金用于补助家里到被录取院校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的短期生活费。
法律依据:《高等学校贫困家庭新生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助学金项目资助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高校录取新生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高校录取新生1,000元。助学金用于补助家里到被录取院校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的短期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