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第三条学校全称:四平职业学院

级别:专家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四条立山校区(主校区)地址:吉林四平铁东区立山路5117号。

海丰校区地址:吉林省四平市海丰街3001号。

第二章学业证书的颁发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院校毕业生由四平职业学院授予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收费标准

专业:

高速铁路客运与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空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国际邮轮船员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婴幼儿发育与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文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会计信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工程勘察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焊接技术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移动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设工程监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7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新能源装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技术及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旅游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医疗器械维修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七条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内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兵役院校学生国家教育助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新生入学助学贷款补偿、勤工俭学、学费减免。

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前,可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以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进行举报。入学后,学校会采取不同的措施,核实后给予资助。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全额提取4%的资金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设立: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外省新生交通补助,学校奖学金。

第五章入学须知

第八条专业培训对外语的要求各专业统考对外语没有限制。第九条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各专业男女生。

第十条身体健康条件要求

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联制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准入规则1。文学、历史和科学与工程

(一)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各省对生源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生源比例要求执行。

(2)照顾加分: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低分数线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进行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线排序,优先录取实际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3)专业志愿:志愿报考我校的同一院校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同等学力分数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文科依次为语文、外语、综合文学、数学,优先选择学科高分者;理科科目依次为数学、外语、理科、语文,高分者优先。

(4)专业志愿调剂:未能被所报专业录取并进行专业调剂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录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未能被所报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二、对口招生类

(一)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学校调阅学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各省对生源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生源比例要求执行。

(2)照顾加分: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低分数线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进行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线排序,优先录取实际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3)专业志愿:志愿报考我校的同一院校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同等学力分数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对口综合、对口数学、对口语文、对口外语科目高分者优先。

(4)专业志愿调剂:未能被所报专业录取并进行专业调剂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录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未能被所报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第十二条联系信息

学校网址:/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历山路5117号电话:0434-3304567(规划录取分数线)。

联系人:沙永春、尹卓第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