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个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的案例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徐婷在广州某银行ATM机取款。当他输入卡号密码和取款金额100元并按下确认键时,ATM机无法响应。于是他重新输入,按了1和0键,然后不小心按了‘00’键,却无法取消。但是当他按下确认键时,自动取款机吐出了1000元。于是他反复操作,先后提现171,共计175000元,然后离开了广州。一年后,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几个月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徐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这件事,我深深地认识到,我们的社会行为必须是合法的;你要有自己正确的法律意识。

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权威和尊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一)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法律权威是指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指法律的不可侵犯性。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和内在说服。法律的外在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外在条件,主要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虽然法律权威不能完全建立在外部强制力的基础上,但必要的外部强制力是建立法律权威不可或缺的条件。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是法律权威的内在基础。如果仅仅依靠外部强制力,法律是不可能形成真正的权威的。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来源于法律本身的内在合理性,如法律的合理性、维护正义、促进效率、法律的简易性,以及法律实施过程的合理性,如执法的公正性和司法的公正性。正是因为法律本身及其实施的内在合理性,法律才受到尊重、信任和推崇。

在当代中国,树立法律权威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法律权威是国家稳定的坚实基础。当一个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个人领袖时,政治的稳定和国家的兴衰将取决于个人领袖。随着领导人的更替,国家的政局很可能会发生很大的波动,政策和法律也会频繁变化。当国家的最高权威是法律时,由于法律是超越任何个体的普遍规则,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虽然领导人会不断流动和变动,但政治统治和社会秩序仍会保持相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有赖于国家和公民个人的共同努力。从国家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因素。比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改善法律的执行情况,确保法律得到严格执行,违法者受到起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角度来说,要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少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真正从心底认可、信任、相信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大学生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刻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大学生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也要向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力大于法律”、“人治不如法治”等封建残余,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熟悉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大学生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