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怎么样?

a,当然是免费师范生。

免费师范生,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包分配。

B.从2007年开始,教育部牵头恢复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的招收;随后,各省也恢复招收免费师范生。

C.《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规定:

一是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师范大学附属院校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要通过部属师范大学的试点,积累经验,建立制度,为培养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奠定基础。

2.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

三、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提前批录取,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四、免费师范生与学校和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十年以上。到城市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两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终身从教。

未按约定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当退还其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支付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绩效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诚信档案。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五、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的中小学就读。有关省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接收工作,确保每一名在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都有岗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所需岗位范围内的双向选择,有效安排和落实每个毕业生的任教学校。各地应首先采用自然减员的方式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必要时,接收地省级政府可设立专项周转制度。

免费师范毕业生可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在学校之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六、拟任教且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录取两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批准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学校按标准退还学费和住宿费,并补发生活补贴。免费师范生可根据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第二专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