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结合201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际情况,东南大学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属、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占地6300多亩,有四牌楼、九龙湖、丁家桥等校区。
东南大学是中国最早成立的高等学府之一,被广泛誉为“高等学府圣地”、“东南一流学府”。东南大学的前身是三江师范学校,创建于1902。1921年,东南大学在近代著名教育家郭秉文先生倡导的南京师范大学基础上正式成立,成为当时全国仅有的两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之一。
郭炳文先生成为第一任主席。他每周拜访很多名师,数十位著名学者专家齐聚东大。所以他有“北大以文史哲闻名,东大以理闻名”的美誉。1928,学校更名为国立中央大学,设有理、工、医、农、文、法、教七个学院,学科和规模均居全国第一。1952,国家院系调整,学校文科等院系外迁。以原仲达工学院为主体,并入复旦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金陵大学相关院系,在中央大学原址建立南京理工大学。5月1988,学校更名为东南大学。2000年4月,原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学院、东南大学合并组建新的东南大学,南京地质学校并入东南大学。经过100多年的开拓发展,东南大学已经成为以工科为主要特色,理、工、医、文、法、哲、教、经、管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二、办学特色
1,注重学科专业建设,优质教学资源丰富。我校现拥有75个本科专业,主要依托2个学科5个一级学科和20个国家重点学科。经过10名院士、30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师、500多名博士生导师等2400多名教师的辛勤努力,形成了丰富的专业办学资源。各专业在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平台和通用学科基础课程平台的基础上,围绕两个学科的口径,按照专业核心的要求细化教学内容,跟踪学科前沿和实际应用,建设专业主干课程(群);按照专业弹性适应的原则,构建专业导向的课程,形成科学先进的课程体系。学校* * *有23个专业入选国家专业建设点,40门课程入选国家精品课程,6个实验中心入选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建设点,11团队入选国家教学创新团队,12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正在建设中,18改革获国家教学成果奖近两项。
2.注重教学改革和先进的培养模式。充分利用我校的优势,我校是一所以工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按照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融合的理念,以“强化通识基础、拓宽学科基础、凝聚专业骨干、灵活适应专业”为总体思路,实施基于通识教育的宽口径专业培养模式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主研究、在线辅助”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细化课堂教学,强化实践教学。大力推进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造等活动,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学校优质资源,多学习、多实践、早投入科研活动,使学生具有明显的专业特长和创新能力。
3.实行弹性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给学生更多的选择和余地。在教学计划框架内,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选择课程和学习过程,从而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入学一年后,符合学校《转系转专业实施办法》的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转系转专业。通过学校考试后,可以转系或转专业学习。对于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专业,学生在分流专业时也可以根据分流计划在专业类别范围内选择一个专业。学生修完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的规定学分后,可以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允许学生在取得规定学分后提前毕业,也允许学生延长学习年限,在弹性学习年限内分阶段完成本科学业。
4.努力培养优秀创新人才,为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学校坚持因材施教,构建了点对点、立体化的优秀学生培养格局。以杰出校友、著名物理学家吴健雄先生命名的吴健雄学院成立。学院为优秀工科学生选拔成立了“高等工程实验班”,通过研究学习开展培养。选拔设置电子信息、机械动力优秀学生强化班,实施“2+2”和个性化培养;学院践行“卓越、个性化、国际化”的教育理念,聘请国内外优秀教师,开展小班化、研究型教学,实行导师制和国际交流,培养学生进入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发展创新能力,为学生走向更高的发展平台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效支撑。学校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各专业3%优秀学生的选拔培养;开设院系优秀学生教改试点班,培养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等专业的优秀人才;东南大学是教育部和中国工程院联合实施工程教育改革实践的十所高校之一,也是教育部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之一。从2011开始,在土木工程、电子信息、机械动力等专业领域,选择国家特色专业和已取得良好产学研基础的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施本科、研究生、博士一体化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促进R&D、复合型、创新型高层次工程人才培养;学校坚定不移走国际化强校之路,致力于英语教学专业和课程建设,拓展与国际知名大学的学生交流项目,全方位加快学生国际化培养。
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东南大学
隶属单位:教育部。
学校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四牌楼2号
?2.办学性质:公办重点本科。
3.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4.基础学制:四年、五年、七年。
5.证书:按国家规定颁发东南大学毕业证;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东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招生计划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和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登陆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或向东南大学招生办索要招生简章。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和录取
学校在每年高校招生文件要求的范围内,继续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
1,注册
1)符合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东南大学。
2)江苏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的物理或历史科目水平必须达到A级以上,另一选考科目水平必须达到B级以上;报考医学类专业(生物工程专业除外)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必须达到2B或以上水平。江苏省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的选考科目成绩要求为2B。同等情况下,学业水平考试四门必考科目全部A的考生优先。
3)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苏、浙江、江西、山东、福建、湖南、湖北省招生,文理兼收。江苏省考生参加江苏省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外省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如考生所在省组织统一的专业课考试,考生仍需参加考试并通过)。详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4)学校继续“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详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5)学校继续招收教育部推荐的学生。详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1年走进式招生简章》。
6)该校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招收青年大学生的学校之一,今年将继续招收青年大学生。详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1大三招生简章》。
7)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考生必须经我校考核合格后方可报考。详见《东南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和《东南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8)根据教育部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学校继续在相关省(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大一新生专业将根据高考成绩、预科学校学习成绩和我校自测成绩进行选择。我校将委托相关省(自治区)公布招生专业。
2.录取规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
2)学校档案调剂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之间的录取采用“专业级差”模式。满分900分的省(市、自治区)专业级差5分;其他省(市、自治区)得分1-5。
3)对于江苏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所选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专业投档加分的录取政策。物理科目考试成绩为A+的,在考生投档成绩上加2分进行专业投档;如果选修科目非物理课程测试水平为A+,在考生专业投档的投档分数上加1分,可以兼得。
4)学校实行志愿录取。在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以后志愿报考我校。
5)体检标准:执行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制定的《东南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6)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实际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7)学校不限制考生选修外语,但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8)录取结果公布:
A.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渠道
B.我们的本科招生网()
考生录取信息以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9)预留计划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调剂不同地区生源不平衡等特殊情况。
不及物动词新生入学
?1,体检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如果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会酌情调整专业,直至回到原籍。
2.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要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1)学费:每年学费在新生入学注册时提前缴纳:普通专业4600元/年,艺术专业6800元/年。
2)住宿费:600-1200元/年(视学生住宿条件而定)。
3.报酬
1)高考奖励:凡成绩在所在省前20名的,奖励2万元/人(不再重复奖励,下同);前50名获奖者将获得10000元/人的奖励。
2)奖学金:学校有国家奖学金、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课程奖学金、个人奖学金等。,奖励金额高,覆盖面广。
4.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大学学业的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者入学后申请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贷款。
2)奖助学金:学校有国家奖助学金、校长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和社会组织、企业、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
3)勤工俭学:学校设立300万元勤工俭学基金,用于支付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适当岗位从事临时性工作的费用。
4)困难补助:学校可以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一些补助,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5)学费减免: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家庭经济极度贫困,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按政策规定免除全部或部分学费。
6)绿色通道: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缓交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根据核实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资助。
7)社会救助。
七。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了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东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了我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学校招生办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的政策法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学校成立了以校纪委书记为首的“学校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东南大学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271传真:025-52090273
?邮箱:【邮箱?受保护]网站:
九。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