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
兰州交通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第一章?通则
规则一。为保证大学生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的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规则二。学校简称“兰州交通大学”或“兰州交通大学”。英文名为“兰州交通大学”,简称“LZJTU”。部机关代码为“10732”,上级机关为甘肃省教育厅,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本部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铁路校区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66号(普通高职学生)。
规则三。兰州交通大学是一所以工、理、经、管、文、艺为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896成立的山海关北洋铁道学院和1909成立的北京铁道管理学院。目前高校由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组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支持高校,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第四条?拟由我校录取并经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的本科、高职(专科)考生,由校长签发并加盖兰州交通大学公章的大一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取得我校学籍且修业期满的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上的学校名称是兰州交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五条?兰州交通大学将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全面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德、智、体、美、劳的基础上选拔候选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兰州交通大学成立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主要领导组成,全面负责本科和高职(学院)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讨论决定学院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对高校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对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进行调查、处理和给予答复。
第八条?招生办是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高校本科、高职(专科)、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宣传工作。对于以兰州交通大学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九条?学校根据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实际办学条件,综合考虑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质量、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几年的规划实施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出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剂线上生源不平衡和同岗位考生录取。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和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人员情况调整使用。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学生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比例控制在各省招生计划的100%-105%以内,其他省份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进入档案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高考实际成绩+各项政策加分,有档案校验位的省份和地区含档案校验位)。专业安排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不存在专业级差。在投档和专业志愿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按文理类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理工类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成绩不能满足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中职对口招生专业考生成绩相同的,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人数不足的,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如果平行志愿招生名额不足,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调整招生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录取计划1: 1”的规则录取学生。
第十六条实行综合高考改革“3+3”和“3+1+2”模式的省份,录取办法按照相关省份发布的综合高考改革方案招生政策执行。考生须符合我校颁布的专业(专业组)选修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学校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文理兼收,录取办法按照省级招生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使用省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所在省份录取规则录取。
2、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并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直至录满。
第十九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规定执行,同时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项测试(足球、乒乓球)和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田径)。特考合格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确认无问题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公示优惠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特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兰州交通大学非外语专业的外语课程都是全英文的。其他小语种考生要慎重申请。
第二十一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按照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面向甘肃、新疆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新疆、西藏招收内地高中班。具体政策按照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公布。考生可以在我们以学校为基础的高校招生网查询。
第四章?费用和其他
第二十四条?本科学费:工科专业47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9000元/学年);文学、经济管理类专业4000元/学年;外语专业4400元/学年;理科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建筑与城市规划专业5500元/学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4500元/学年。学制:建筑与城乡规划五年,其他本科专业四年;高职是三年。住宿费:900-1400元/学年,待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为了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特长,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我校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有一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具体细则按照《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二十六条?考虑到我校部分铁路专业(如交通运输、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等。)以后主要会在铁路系统就业,他们对学生的视力要求比较高。色盲、体质较弱的考生要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这所学校有完善的奖励和拨款制度。针对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各种奖项、助学金和勤工俭学。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资格审查和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复查。达不到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九条?兰州交通大学网站:/;兰州交通大学高校招生网网址:/;招生咨询电话:0931-4938051,4956179;传真:0931-4938051;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88号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邮政编码:730070。
第五章?补充条款
第三十条?学校以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兰州交通大学2022年招生工作,由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