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招生制度
2011,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正式启动试点。2012新增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季良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温州大学、温州医学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3新增宁波大红鹰学院、浙江A&F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改革试点高校13所,分别是:浙江外国语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嘉兴学院、温州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中国季良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绍兴职业学院。这样,浙江省“三位一体”试点高校将达到34所,招生3000余人,比2013增加50%以上。
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这一制度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传统高考决定考生命运的做法,是素质教育的有益尝试。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旨在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统一选拔考试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有利于选拔适合高校培养目标的学生,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