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福建选调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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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福建选调生开始招生。

中国网China.com.cn时间:2008-11-26评论> &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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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派2009年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委组织部已启动2009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欢迎有兴趣的毕业生积极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20日165438+至2008年2月20日24: 00。具体报名方式详见福建人才网。,你也可以在就业办公室查阅文件。

一.一般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条件,坚持标准,严格选拔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选调生质量和招生质量。选调生与选调生选拔同步,同时报名推荐、同卷考试、统一体检、分类分级相切、同步考核选拔、分配安排、分层次在职培训。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遴选条件、范围和方式基本不变。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协调,努力营造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奉献海西的良好氛围,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选择范围

选调生: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全日制大学2009年本科毕业生;省外重点大学福建生源,2009年优秀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省内外高校全日制2009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招收学生: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莆田学院、三明大学、龙岩大学、厦门理工学院、仰恩大学、优秀高校2009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省外高校福建籍学生为优秀高校2009年全日制毕业生;省内外高校2009届全日制研究生。参加省人事厅、团市委组织的服务农村基层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活动的本科毕业生,服务期满后,本人自愿且具备录用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后,也列为候选人。

上述毕业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或按规定免试。研究生须在2009年9月1前毕业,博士生须在2009年9月1前毕业,并在2009年2月1前取得相应学位。特别是预科起点或专科起点的优秀专科毕业生,也可以参加选拔和选调生。

第三,选号

1.计划选拔240名左右选调生学生,包括:① 150党政生(含30名硕士研究生)、50名法院生(含12名硕士研究生)、40名检察生(含10名硕士研究生);②少数民族学生10人。博士毕业人数不限,按择优规则选调。接收和安排选调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在省下达的本级行政编制内解决。

2.计划选聘约470名学生。

四、选拔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政治进步;为人正直,作风端正,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服务和奉献精神。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兴趣广泛,思维敏捷,善于沟通,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强。

3.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功观和就业观,自觉把个人理想与国家和社会需要结合起来,对选调生和选调生工作有正确的认识,自愿到基层和艰苦地方工作,锻炼和奉献自己的才能。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

4、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的需要和适应基层艰苦的工作生活环境。身体素质必须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组织活动能力强。本科毕业生应担任班长(或班团支部书记)职务1年以上,或副班长(或班团支部副书记)职务2年以上(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学生,1年以上)。研究生在大学期间应该担任班委以上的学生干部。少数民族学生条件可适当放宽。为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才的需求,为更多有志青年到农村工作、服务、学习、锻炼提供广阔平台,凡在大学期间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1年以上,工作学习表现突出,有到基层工作迫切愿望的人员,均可申请选调生。

6.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1 7月1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7、报法院、检察院的工种,限于法律专业。

8、在选调生,招聘考试合格的学生。博士研究生免于参加资格考试,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择优录取。

具备以上条件的,优先考虑党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本科生、研究生(简称“省优生”),加2.5分(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学生自愿回原籍加5分),计入选调生选调生资格审查成绩。

动词 (verb的缩写)选择程序

1,确定选号名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委已经研究确定了选调生2009年的录取人数,并下达了各院校的选拔名额。

2.报名吧。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20日165438+至2008年2月20日24: 00。具体可参考福建人才网(网址:www.fjrclh.com)。

考生必须准确填写《2009年福建省选调生申请表》和《2009年福建省选调生申请表》,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所在院校要严格审核。在考察或复审过程中,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调入、聘用资格。

考生免交报名费。

考生需准备同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体检表1)。同时报选调生招学生,加1张照片)。

3.自愿填写报告。生源地(即进入大学前的家庭所在地和中学所在地)和工作地区分为福建省9个设区市,分别是: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以上为沿海地区)、三明、南平、龙岩、宁德(以上为山区)。

选调生志愿:党政、法院、检察院三个工种,只准一个。本科学生必须按生源填报工作区志愿,只准填报一个。在调剂过程中,山区考生不足的,经学生本人同意,进行适当调剂。硕士、博士毕业生不受籍贯限制。

选调生填报志愿:按籍贯填报所在工作地区的志愿。

选聘学生时,先从自愿选聘学生者中选拔。若选调生人数不足,则选择同时报选调生选调生但未在选调生选调生的人员进行补充。

4.申请程序。省内高校申请选调生和选拔学生的程序:①高校发布选拔信息。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网上报名。(3)由学院党委负责,学院党委组织部会同政教处进行资格审查。(4)高校党委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按照1:6选拔计划比例、山区和沿海地区适当比例、女生适当比例推荐人选。⑤高校将对拟推荐的人选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⑥学院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推荐人选申请表。⑦发放准考证。高校学生处集中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处印章,留存根。⑧“省级优秀学生”资格由高校核实,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由本人签字,高校学生处审核盖章。⑨提交材料。各高校于2008年2月31日前提交2009年福建省选调生推荐考生名单、2009年福建省选调生申请表、2009年福建省推荐考生名单、2009年福建省选调生申请表、2009年优秀学生名单、荣誉证书复印件及准考证存根。

省外院校申请选调生和选拔学生的程序:①发布选拔信息。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网上报名。③福建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按照1:6选拔计划比例、山区和沿海地区适宜比例、女生适宜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直接从网上下载报名表,送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核盖章。“省优生”资格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由本人签字,送学院学生处审核盖章。⑤考生及时将报名表复印件邮寄或传真给省委组织部6名干部。资格审查结束后,将编制考试编号。⑥2008年2月25日至2009年10月5日,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⑦2009年6月5438+10月18日上午9:00-11:30,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原件),将报名表提交至福州大学紫星教学楼(宜山校区,位于福州市叶公路523号)。“省级优生”检查荣誉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填写体检表,提前向体检单位缴纳体检费(不参加体检的,证书退还。同时报考选调生和选调生的,体检费由考生向体检单位缴纳。报考选调生的免体检费,体检费由省委组织部从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熟悉考场。

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等活动的毕业生申请选调生。基本程序和省外院校一样。申请表送服务所在县团委、人事局审核盖章。

考生一定要记住自己上网的个人密码,以便以后查询体检结果、考试成绩、考察名单、选调预约通知等信息。申请表、准考证、荣誉证书复印件等。必须复印(打印)在A4纸上,纸张应保持整洁。

5.考试。2009年6月5438+10月18日,选调生及选拔考试于下午2:00-5:00在福州大学(宜山校区)举行。考生必须在6月5438+下午0: 40前入场。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回答时间是180分钟。

6.体检。2009年6月5438+10月65438+9月上午,统一组织省外高校考生。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等活动并申请体检的毕业生。省内高校考生,考察结束后安排体检。博士毕业生体检另行通知。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法院、检察院组织。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纳入选调考察。

7.确定考察对象。区分不同志愿地区(工种)和学历层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选拔计划人数1:2的比例(省外高校比例为1:3),分别确定选调生考生和选调生名单。根据博士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推荐单位,并根据推荐和接收情况,择优进行初步考察。

8.检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带领调查组到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考察结束后,填写《2009年福建省选调生考生考察登记表》和《2009年福建省学生考生考察登记表》。

9、确定选调生,招聘名单。各考察组根据考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素质,提出初步拟选名单。选调生的人选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有关部门确定。

10,宣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委托有关高校公示拟转聘学生名单,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可向学院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反映,也可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反映。核实不适合选调生的,录用学生,及时调整。

11,就业与就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向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发出选调(聘)和聘用通知。有关院校应当会同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安排在选调生的党政机关、法院机关和检察机关,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党政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聘任;法院和检察院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聘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委托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与选调生签订聘用合同。

12,调度纪律。高校要严肃毕业生就业派遣纪律。选调生和选调生名单确定后,必须服从组织的调动和选拔,未经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同意,不得改派。

六、作业报告

1,分布方向。选调生原则上要充实到基层,安排到有时间补的单位。本科生按籍贯安排到乡镇党委、政府(个别市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下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硕士生可安排到县(市、区)党委、政府机关或设区市(厦门为区)法院、检察院工作;博士生有时间可以安排到区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

学生原则上根据籍贯选择到有利于其锻炼和成长的乡村工作。他们是正式党员,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在* * *准备党员还是不在* * *党员,一般安排在村委会当主任助理;是* * *团员的,可以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

2.分配程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向各设区市下达了选调生和选调生名单。法院、检察院的选调生由设区市法院、检察院分别提出,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党政类选调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局提出具体安排意向,并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所有选调生分配方案由市委组织部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提出选调生的具体安排。选调生选聘学生分配方案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选调生的分配方案送省委汇编和备案。

3.文件传输。选调生选聘学生的档案由学生所在院校根据具体要求传送,选聘通知,径送至相关设区市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要及时做好档案登记、清点和移交工作。在县(市、区)工作的选调生档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学生档案就业由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管理。

4.注册安排。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负责。选调生及选调生于2009年7月21日上午9:00,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所在区市人事局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市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对选调生选派的学生进行集体谈话。在2009年8月3日之前,选调生和被选中的学生分别被分配到工作单位和农村。

5.岗前培训。为了帮助选调生和选调生尽快适应基层工作,省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将于2009年底组织选调生在职培训。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于2009年7月22日至8月2日选派学员进行岗前强化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政策法规、农村基层工作基本知识、农业生产基本知识、基层工作安全教育、短期考察见习等。

七、相关要求和待遇及保障政策

选调生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被选派到基层工作后,应在所在设区市范围内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的学生志愿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4年(含试用期)。

选调生到村工作的服务期一般为2年。聘用在本村服务期间为“村组织特岗”的学生,属于非公务员。服务期满后,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共同组织考核核实。考核合格者将被聘为选调生,纳入当年选调生计划,随时间安排到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其中,法学专业可随时间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如果我愿意工作,可以继续在村里就业;对少数没有像选调生那样就业、没有继续留村工作的,将引导和鼓励他们自主择业、自主创业。选聘学生的管理、待遇和保障政策按《福建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八、组织领导

选调生,选调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牵头,会同省委、省教委、省农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协调,有关高等学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密切配合。高校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和思想政治工作。

为加强沟通,请将部门和人员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传真号码发(传真)给福建省委组织部六名干部。

有关2009年优秀大学毕业生选拔的信息和动态将及时在福建人才网和福建毕业生就业网(网址:www.fjbys.gov.cn)上发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350003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6名;联系人:季光明;电话:0591-87875512传真:0591-87818170。